国务院3月1日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5.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6.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其中最让人震撼的当属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
截止5月中旬,全国各大省会城市除北京严格按照国五条细则执行外,其他城市只是国五条重复一遍,却无具体的时间执行表,目前20%个税全面开征没有时间表,如房产税只说开征却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开征时间。从3月底至今,北京、广州、深圳等35个城市发布各自的实施细则看,针对20%个税政策,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外,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并未说明何时开始实施;合肥、南京、郑州等地则干脆连提也没有提及。目前全国各地办理二手房交易,没有征收过20%个税,个税还是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2%征收。
中央的调控政策再一次沦为“空调”,成为一件尴尬的事实,究其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中央的税收政策的目的不明确是根本原因,也就是说征税是为了给老百姓增加负担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还是降低房价,如果是降低房价,这部分税收无疑最终转嫁到普通购房者手里,最终房价还是上涨,如果是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那么这部分财政收入的征收只能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反感不管是哪个阶层。
2、20%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时机不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正在肆虐全球,中国实体经济远未恢复,形式进一步恶化,失业率居高不下,老百姓的钱袋子已经捉襟见肘,你还要提什么20%所得税,不是明摆着激化社会矛盾。
3、我国经济发展目前的发展模式依然是投资驱动型经济模式,消费不振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大的障碍,政府这时所要做的工作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振兴实体经济,刺激消费,减轻企业税负和老百姓税负,而不是再去参照什么国际上的一些中国老百姓没听说过的税收照搬照抄到中国,发达国家在当前的国际经济环境下都在减负,看不出中国的税负哪些方面有实质性的变化。
4、中国的税收太隐形,老百姓对于征什么税几乎一无所知,中国长期执行的价内税,让老百姓一头雾水,分不清什么是税什么是费,而中国老百姓实际承担的税负堪称全球之冠,而我们的善良同胞却在一天琢磨心思怎么样少缴税甚至逃税。
5、中国的税收杠杆失灵,分不清孰轻孰重,对于流通环节的税收加大,导致整个中国社会成本太大,20%个人所得税的流产正是真实写照,这几年物流成本远远大于商品自身的生产成本,导致老百姓苦不堪言,就连高收入者群体也开始为一天的生计发愁,政府不在物流成本上下大力气整治,而是反其道而行之,继续加大流通环节税收,不知道以人为本体现在何处
6、20%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存在严重的原始问题,中国改革开放后,从计划经济逐渐转为市场经济,积压了大量的福利分房,城改房,房改房,棚改房等等一系列老问题,公平合理的征收将考验政府的智慧,能不能让普通百姓接受,是一个比较尖锐的社会问题。
7、只要中央政府在税收上没有根本性的调整,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就不会改变,而这就是中国城市建设的真实写照,地方政府承担大量的城市基础建设和社会保障,而中央分给地方的税又只是一小部分,怎么满足地方建设需要,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只要房地产行业没有崩盘,土地财政就是地方财政的金山。
8、中央征税和地方各种税费流向不明导致老百姓对中央的政策逆反心理加大,这些年,压在老百姓头上的几座大山诸如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形成这几大产业间的恶性循环,相互比拼,导致老百姓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消费不振也跟这几方面有直接关系,中央的政策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这一事实,所以增加税收只能增加矛盾,起不到什么好的效果。
9、改革开放三十五年,中央一直提倡要让普通百姓分享改革红利,老百姓好不容易有一点资产,却要被强迫征税,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税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社会工程,来不得半点的马虎,也不能随便一个文件就能解决问题,需要考虑民意,需要考虑社会稳定,还要考虑为老百姓带来实质好处,只有“以人为本”才能让社会各阶层,各级政府积极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