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史培翔 视频/刘兴)3月31日,济南市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当天在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挂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五条进一步抓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也被媒体喻为济南“国五条”先行细则。全文通篇,并没有提到当前全民热议的“20%个税”征收及提高二套房首付等问题。但明确了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4月1日是“国五条”地方细则密集出台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此记者第一时间来到济南房产交易大厅了解情况。
现场——交易现场人头攒动 大厅人群神情迥异
上午10点左右,记者在交易大厅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人群与国五条刚颁布时的情景如出一辙,在二楼西厅,办理交税与领证窗口前面都排起了长队,在人群中夹杂着呼喊声,电话铃声此起彼伏。
现场咨询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太清楚人多的原因,但可以肯定多数交易者是办结了前期的手续,今天拿证和交税的人群占据了多数。这也证明,为了赶在新政细则实施之前完成交易,买卖双方做足了准备工作。
在二楼领证大厅,一对前来领证的夫妇对新领到手的房产证爱不释手,在队伍中排队的一位阿姨更是神情放松与家人有说有笑。这也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随着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交易双方都在抢时间办理手续,购房者手上拿到房产证,心里才会踏实。
记者现场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办手续的市民,多数对“国五条”地方细则的出台有所耳闻,但对具体细则等问题了解较少,有市民直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调控越严,房价涨的越凶,索性趁早交易更放心”。
政策——地方“限涨”政策 或成本轮调控核心目标
此次济南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中提到,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这也证明,2013年济南房价“限涨”政策或成为调控的核心目标。
与北京等一线城市相比,以济南、重庆、合肥等为代表的二三线城市,本次更多调控的核心内容是“限涨”,多数城市对房价控制都设立了严格的把关机制。例如,济南提出,严格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重庆提出“加强预售管理,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合肥要求“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房产部门指导的商品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暂不予以价格备案、房产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等。
落实——原值核定有难度 20%个税执行或存变数
济南31日出台的细则中,特别强调“继续严格执行”有关通知。按照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在广东、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率先公布细则后,重庆、大连、合肥、济南等城市也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综合二三线城市细则来看,备受关注的“20%个税”政策多数没有涉及。据专家分析,地方政策细则由具体城市自主制定颁布,不排除由于地域、房价等问题削弱调控力度。
国务院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所得税。具体来看,一些城市建立信息化房屋登记系统时间不长,对房屋历史的价格信息并不完全掌握,核实房屋原值有一定难度。业内人士表示,对“20%个税”政策,相关部门应该政策细化,尤其针对无法核实房屋原值的二手房交易,更应明确标准,便于地方政府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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