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05)10号文件和《凯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凯府发〔2009〕9号)文件精神,经凯里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联合审查组审查,拟批准下列83户每户限购经济适用住房一套,购房...
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05)10号文件和《凯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凯府发〔2009〕9号)文件精神,经凯里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联合审查组审查,拟批准下列83户每户限购经济适用住房一套,购房条件为:
1、持有凯里市城镇居民户口,并在凯里市连续居住满两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在凯里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内;
3、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
4、有一定购买能力,但无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家庭;
5、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根据实际设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