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總價54.88億 橫琴推出巨無霸地塊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5-08-13
提要:??珠海市國土資源局8月12日挂牌出讓橫琴壹宗占地面積345099.75平方米的口岸及交通樞紐綜合用地(包括口岸及交通樞紐、商務公寓、辦公、酒店及商業),計容積率總建築面積達到844345平方米,起始價樓面地價6500元/平方米,起拍總價也達到54.88億元,即便底價成交,也能成爲本年度拍出的珠海“...

??珠海市國土資源局8月12日挂牌出讓橫琴壹宗占地面積345099 .75平方米的口岸及交通樞紐綜合用地(包括口岸及交通樞紐、商務公寓、辦公、酒店及商業),計容積率總建築面積達到844345平方米,起始價樓面地價6500元/平方米,起拍總價也達到54 .88億元,即便底價成交,也能成爲本年度拍出的珠海“地王”。其中還規定,競買企業須具備國家壹類陸路口岸投資經驗,業內人士指出,該地塊定向拍賣的可能性較大。

??競買企業須有國家壹類陸路口岸投資經驗

??資料顯示,該地塊編號爲珠橫國土儲2015- 15,位于橫琴新區環島東路東側、港澳大道南側、琴海東路西側、豪江路北側,競買保證金達到16 .47億元,將在9月11日開拍,競買人須爲具備有國家壹類陸路口岸投資經驗的企業。

??此外,上述標的物以現狀供地,計容積率總建築面積≤844345平方米(建築面積比例:口岸及交通樞紐≥35%,商務公寓≤25%,辦公、酒店及商業≤40%(其中商業≤15%));本項目用地中,口岸及交通樞紐即口岸通關設施及綜合交通樞紐設施包括且不局限于旅檢大廳、口岸業務、管理及配套用房、市政交通換乘中心、停車庫、查驗場地等設施,上述設施及設備建設標准須符合國家壹類口岸“橫琴口岸”的使用要求,建成後産權歸屬競得人,由競得人負責經營及管養,並無償提供給政府相關部門使用。

??相關設施需無償提供給政府部門

??此外,出讓條件還規定,項目用地中口岸通關設施及綜合交通樞紐設施無償提供給政府相關部門後,方可按規定銷售其他物業;項目用地內配置市政交通換乘中心,與廣珠城軌、澳門輕軌、公交線路及站場緊密銜接,並建設便捷的步行聯系通道,公交樞紐的規模與公交接駁方式等具體要求須符合橫琴的相關規劃;競得人須承建用地範圍內的城市道路全段(除吉臨路、安臨路外),包括市政道路、路燈、市政管線等;還須承建路段內的高架立交匝道,橋面至道路邊線外第壹個橋墩(含),建成後無償移交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負責經營及管養(除寬度≤7M的道路外)。

??不僅如此,競得人須承建用地範圍內的城市地下空間,總面積≥80000平方米,功能爲道路、交通、停車庫、商業及綜合管溝,建成後産權均歸競得人,由競得人負責經營及管養,其中的公共交通通道須對公衆無償開放。地下空間如建設商業功能,則需按基准地價文件補交地價。項目用地中,福臨道及其兩側的高架匝道屬于項目承建的市政道路交通設施,需與口岸設施整體規劃、整體建設。開發商應保證福臨道全線貫通,滿足城市交通功能,使出入口岸車輛便捷高效。福臨道及高架匝道建成後産權無償移交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負責經營及管養,並對公衆無償開放。

??【業內分析】

??“或是爲個別企業量身定做”

??大家地産董事陳志分析認爲,從該地塊的出讓條件看,很有可能是爲個別企業量身定做。“公告原文規定競買人須爲具備有國家壹類陸路口岸投資經驗的企業,壹般房地産企業投資陸路口岸的情況比較少,所以這塊地不純粹是商業行爲,否則政府不會這麽設定,在我看來,這塊地承擔了政府壹定的戰略意圖,拿地的商家未來應該是要承擔壹些關于口岸配套建設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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