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和处罚均无依据,监管缺失住改仓泛滥依旧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杰生 吴广宇
2013-10-28
提要:  上周五发生在一德路德宝广场的仓库大火(本报曾报道),不仅让堆放货物的商家受损失,更威胁到楼上过千居民的安危,住改仓引起的消防隐患又一次被人关注。近两日南都记者走访一德路、沙河街多个大型批发市场,发现住改仓的问题依旧严重,当下又正是天干物燥易引发火灾的时节,不少住在这些住改仓楼...

  上周五发生在一德路德宝广场的仓库大火(本报曾报道),不仅让堆放货物的商家受损失,更威胁到楼上过千居民的安危,住改仓引起的消防隐患又一次被人关注。近两日南都记者走访一德路、沙河街多个大型批发市场,发现住改仓的问题依旧严重,当下又正是天干物燥易引发火灾的时节,不少住在这些住改仓楼内的居民更是担心。

 一德路果菜西社区居民楼社区变物流园

  前日下午2时许,南都记者来到越秀区人民街果菜西社区,这里有十多栋居民楼,大多是十多年楼龄的房子。走进社区的果菜西街、果菜东街、果菜直街,不知道还以为是走进了物流园,约有二三十家物流公司,几乎所有居民楼的一层都已变为仓库,而且绝大多数都是物流仓。

  果菜西街原本是居民的人行道,不宽的巷子两旁,如今密密麻麻堆放各种打包好等待发货的货物。许多4轮平板车拉货的工人进进出出,车子铁轮碰击地面发出嘎嘎声十分嘈杂。在果菜西街旁有一个占地上百平方米的社区康乐设施区域,居民却无法使用,地面堆满了正待打包的货物,许多货主占用这块空地打包货物。果菜直街是横贯小区的机动车道,道路两旁停满了各种中型货车和小面包车,工人正忙着将货物抬上车运走。

  住在果菜西社区近10年的黎伯,道出了居民的苦衷。黎伯住在2楼,楼下就是果菜西街的仓库,“每天都吵得不行,凌晨一两点最吵。”黎伯说,白天拉货的平板车吵,晚上大货车进城,凌晨一两点工人还在装货,这段时间又正是商家生意好的时候,60多岁的黎伯经常晚上睡不着觉。

  除了吵,社区治安也成问题。果菜西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贴出警示,告知居民近日社区案件数量有所上升,特别是入屋盗窃案较多。“每天这么多人进进出出,治安怎么可能好?”黎伯说,虽然社区门口有值班保安,有时也会有戴红袖章的居委会人员巡逻,但小区较大仓库又多,“生面孔的人太多防不胜防。”

  说起火灾隐患,居民更是心惊。南都记者看到,仓库大多堆放的是塑料做的精品和玩具,基本都用纸箱打包,虽然有的仓库贴着禁止烟火的警示牌,但还是有工人就站在货物旁抽烟。“一个烟头就能引发火灾。”

  沙河西街服装批发市场消防栓被货物挡住

  位于天河区的沙河大街一直是广州最大的服装集散地之一。位于沙河大街西侧的沙河西街有自编的A、B、C三座楼房,楼高约6层,其中一楼大部分为档口,档口外头挂着数件服装,里面则满满当当地堆上了货物。

  住在A座6楼的连小姐告诉记者,虽然二楼以上是居民楼房,但是二三楼等低楼层很多都被挪用当作仓库,在C座楼房的二楼有一个服装仓库,里面的货物都堆叠得高至天花板。

  南都记者还发现,这3座楼房的楼梯走道都没有安装消防栓,甚至有些楼房的楼梯走道还堆着货物。货车甚至直接停在楼房入口装卸货物,进出相当不便。

  沙河西街上的福全楼1至7层为档口,8层至23层则是居民楼。在1至7层的服装档口,许多货物都堆放在了走道上,7层的消防栓更是被货物挡住了。

  居住在福全楼20楼的住户陈先生称,这里每天搬货的人很多,经常挡住过道,居民的生活深受其害,非常不便。“自从去年这边做了网络服装批发市场,车多人杂,如果真的失火了,消防车也开不进来!”陈先生称,这一带有很多住改仓,都是二、三楼改成仓库,住改仓在这边相当普遍。

  当地一家地产中介的邹小姐告诉南都记者,自己手上有一套位于沙河新街的3楼一房两厅50平米的房子,月租金2800元。邹小姐说,这房子可以自住,“你想要放东西也行!”而且住改仓非常容易出租,南都记者联系多位提供住改仓出租的业主,他们都说自己的住改仓早就已经租出去了,要等明年才能腾出来放租。

 

  [观察]

  违法成本低 租金回报丰厚

  “住改仓”为何屡禁不止呢?位于一德路果菜西、海珠石社区一带的房屋,大多建于建国前后,房屋比较破旧。不过有出租屋管理员告诉南都记者,别看这些房屋比较破旧,租出去做仓库月租每平方米能达到200至400元,而出租作住宅的每平方米月租仅为一两百元。在中介满堂红10月25日放盘的一德路出租屋中,一间70平方米的无家具楼梯楼的租金也要3000元,其中放盘信息中就明确“可做仓库”。

  不过,南都记者查阅2012年10月实施的《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通篇没有关于住改仓行为的认定。也就是说,现在还没有相关法规能对住改仓进行认定。至于擅自将住宅作为仓库使用,应负上什么法律责任,记者在《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也没有找到任何相关处罚规定。

  广州市消防部门负责人今年5月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民宅消防安全问题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监管和处罚都存在难度。“到底屋里放多少货物才属于仓库呢?”一名街道出租屋管理员坦言难处。本来物权法规定,住户有权拒绝开门接受检查,就算获准入内查看,租户也狡辩说这是住宅里临时摆放的物品,或者玩起猫抓老鼠的游戏,严查的时候搬走货物,事后又将货物放回出租屋。

  人民街出租屋管理中心今年10月份就对辖内730套仓库进行检查,对有严重问题的165套仓库发出整改通知书,当场发出灭火器163只。从越秀区信息网的人民街网页可见,该街道几乎每个月就有两条关于消防安全检查的报送信息。一德路火灾后,人民街将采取何种整改措施,南都记者昨日试图采访越秀区人民街,但有关负责人以“相关信息统一由市发布”婉拒。

  仓库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2009年2月,广东省政府颁布《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允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住改商纳入监管,但住改仓却依旧处于说不清道不明的地带。

  意见中提到经营性用房,仓库很多时候又因不进行经营活动,而不需要办营业执照,如此一来,一些明明从事经营活动的物流仓,却有可能逃过工商部门监管。

  昨日下午越秀工商对南都记者表示,一些人将个人房屋和商铺用作仓库用途,这其中没有发生经营行为,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工商不需要对其进行监管。据相关人士透露,对于直接发生经营行为的仓库,工商部门在进行查处时,需要同时具备销售证明、货款和货物,才能确认是否无证经营,这在执法时难度较大。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