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辽宁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
5420万元罚单是如何开出的?
数据监控
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有关市每月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总额,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和罚缴总额通报各有关市政府。罚缴资金由省财政部门在年终结算时一并扣缴。考核指标为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3项。
惩处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黄色和红色两种。
3项中任何1项的日平均浓度值超标,给予黄色通报;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者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者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5倍以上,则给予有关市红色通报,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予以相应惩处。
罚款标准
二氧化硫超标达0.2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25倍,加罚20万元;
二氧化氮超标达0.2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25倍,加罚20万元;
PM10超标达0.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5倍,加罚20万元。
罚单开给谁?
沈阳3460万元 大连160万元
鞍山780万元 抚顺160万元
本溪20万元 营口40万元
辽阳500万元 葫芦岛300万元
辽宁14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盘锦、丹东、铁岭、营口、锦州、本溪、大连、朝阳、阜新、辽阳、抚顺、鞍山、葫芦岛、沈阳。
5420万元罚款是如何用的?
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有关市每月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总额,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和罚缴总额通报各有关市政府,同时抄送省财政部门。罚缴资金由省财政部门在年终结算时一并扣缴。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由省政府统筹用于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专家:还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针对此次开出的“环保罚单”,记者采访了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
马军表示,通过处罚推动问题的解决是常用手段,但目前我国对环境污染企业处罚的力度一般相对较低。很多时候,在治理污染源处罚污染企业时,地方政府会加以“保护”,很难变成有效的治理措施。
辽宁通过处罚地方政府的方式,来保证地方政府对环保的重视,对环保事业有很大促进作用。但是要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通过污染环境得到的收益,与处罚是否相适应。如果通过污染环境换来的经济效应大于罚款,那么处罚的作用就相对有限。
事实上,罚款机制只是手段的一种,还应该配合其他手段,比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尤其是加大信息公布力度,让社会广泛监督,特别是环保部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布平台,重点排污企业信息实时发布,这样能让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无从遁形。据新华社 央广 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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