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箕宅基地纠纷案再判8宗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黄琼 通讯员 岳
2013-01-17
提要:emsp;emsp;终审5宗案件被驳回,3宗因村民缺席而被撤诉emsp;emsp;判决生效后3日内,村民要腾空房屋搬到过渡房emsp;emsp;杨箕村宅基地纠纷案又有8户村民遭遇终审败诉。昨日上午,越秀区法院受广州市中院委托,对涉杨箕村改造的8宗宅基地纠纷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其中5宗案件经广州市中院...

emsp;emsp;终审5宗案件被驳回,3 宗因村民缺席而被撤诉

emsp;emsp;判决生效后 3 日内,村民要腾空房屋搬到过渡房

emsp;emsp;杨箕村宅基地纠纷案又有8户村民遭遇终审败诉。昨日上午,越秀区法院受广州市中院委托,对涉杨箕村改造的8宗宅基地纠纷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其中5宗案件经广州市中院依法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宗案件因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emsp;emsp;判决要求,8宗案件的原审被告村民(含同住人员)应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原审原告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同时搬迁到原审原告提供的过渡房。

emsp;emsp;上诉案已有12宗ldquo;败诉rdquo;

emsp;emsp;据了解,杨箕村系2010年广州市政府纳入重点改造的九条ldquo;城中村rdquo;之一。由于部分村民与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之间分歧较大,双方分别向法院提出过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以寻求司法解决。

emsp;emsp;记者从越秀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共受理杨箕村ldquo;城中村rdquo;改造诉讼35宗。其中,2宗已撤诉,1宗为租赁纠纷案件,其余32宗均已作出一审判决。上述案件中除小部分是村民起诉经济联社要求撤销此前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安置协议),或宣告其无效,其余大多是经济联社状告村民,要求其按照安置协议尽快搬迁至过渡房,腾空涉案房的。

emsp;emsp;其后,有8户村民以原审法院遗漏部分重要事实且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2011年12月,广州市中院对其中经济联社告村民的4宗案件作出终审宣判,包括李洁娥等人在内的3户村民的上诉均被驳回。

emsp;emsp;中院:经济联社有权收回集体土地改造

emsp;emsp;广州中院经二审认为,杨箕经济联社在原审期间已经提交了一系列的证据。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的复函中,已明确杨箕经济联社收回杨箕村ldquo;城中村rdquo;改造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改造工程,已通过杨箕社区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符合我国关于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故同意杨箕经济联社收回杨箕村ldquo;城中村rdquo;改造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emsp;emsp;广州中院还认为,原审在判决搬迁的同时,也明确指出杨箕经济联社在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后,应按规定做好安置补偿工作。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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