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买房 以后恐怕要为卖房离婚”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陈齐
2013-03-08
提要: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二手楼业主与买家无不为“税”愁。根据政策要求,“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这将大幅提高交易成本。但早在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就规定对卖房一年后再买房,而且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二手楼业主与买家无不为“税”愁。根据政策要求,“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这将大幅提高交易成本。但早在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就规定对卖房一年后再买房,而且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近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就呼吁,这一优惠措施还应继续执行。不过,有网友吐槽说,考虑到“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这一条件,继离婚买楼之后,看来为卖楼离婚又会流行啦!

  住建部专家:“合理住房需求”应免税

  细则出台后,最受关注的是“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有人认为,在热点城市这一税收可能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从而增加购房成本,推高房价。尤其是改善型购房需求可能会被“误伤”。此外,也不利于二手房的流通,影响市场供应。

  对此,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型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秦虹说。

  “当然,调控政策还有进一步细化和改进的空间。”秦虹表示,楼市调控涉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但目前因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所以多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的特点是刚性较强,短期容易见效。而经济手段弹性较强,但效果出现不确定性大,如提高利率,房价会有一定的滞后反应。“总的来讲,仅靠‘堵’不是长久办法,整体设计、系统改革、疏堵结合才能解决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房地产市场问题。”秦虹说。

 市民欲通过离婚避重税

  由于“20%个税”政策将致使交易成本提高,因此近来民众纷纷想对策避税,其中应用最广泛的一招便是“离婚”。据媒体报道,在广州市天河、越秀、海珠等中心城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这两日来办离婚的夫妻明显增多,其中天河区周一办理离婚的夫妻一个上午竟然达到了21对,一天下来就办理了25件离婚手续,而平时每天平均最多十来对。“‘假离婚’的看起来感情还是不错的,而且看不出特别的悲伤神情。”婚姻登记一名内部人士说。

  而记者周末在金沙洲某盘踩盘时,销售人员特意提醒记者,如果是买二套房,基本上要做好首付7成甚至8成的准备。还有销售人员甚至给记者支招:“如果真是首付不够,干脆办个假离婚变成首次置业,等买了房再马上复婚。”

  同时,近日广州办理无婚姻登记的单身证明人数也暴涨,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平时一天最多100人办理单身证明,现在每天有300多人。而海珠区也从每日的四五十人暴涨到100多人。“很多人都是为了卖房或买房来开证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近几年由于限购政策,不少夫妻通过“离婚又复婚”曲折买房。如今面对重税,有网友吐槽说,考虑到“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这一条件,继离婚买楼之后,为卖楼离婚又会流行了。

 为什么需要离婚?

  买房离婚:离婚后将房子留给对方,可以二次置业变首次置业,减少首付及利率,而三次置业也可以变首次,从而可以顺利贷款。

  离婚卖房:根据现行规定,唯一住房证满五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离婚后带走一套房再卖掉就不用交税。

 国五条细则七大要点解读

  1.完善和贯彻房价调控工作,制定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解读:明确细化以及强调建立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时,落实各级政府工作责任制。

  2.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解读: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此之前,如南京和天津的限购范围仅限于市区,而济南只有新建商品住宅被列入限购范围。

  3.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解读: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4.对出售自有住房按差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解读:新政将对出售二手房差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之前,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照售价总额的1%-3%来征收的(个人出售自有唯一且满五年住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5.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试点工作解读: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

  6.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解读: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7.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解读: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观点

  住宅供地增加或缓解供需长期矛盾

  相对二手房个税以及二套房贷首付及利率的提高等措施,国五条中的其他措施关注度明显不高。但在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新城市地产董事长曹志伟看来,“增加普通商品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这两条将对市场会产生长远影响。

  曹志伟表示,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中,近三年的土地有效供应比例不到50%。换句话说,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土地在不断被消耗,而土地价格因为供不应求数倍增长,不少小开发商因买不到地而退市,市场份额越来越集中在大开发商手中,形成区域垄断,房价也越难控制。

  “在供应萎缩的过程中,需求不断增加,尤其是这几年经济快速增长,老百姓富余财富不断增加,但货币的贬值迫使老百姓不断去寻找可以保值、增值的商品。在投资渠道不畅、股市不振的局面下,房子成了最保险的选择;现在‘90后’都要结婚了,刚需非常之大,这都造成了房子供不应求,房价自然会涨。”曹志伟表示,新政细则中规定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从源头上保障了商品房的供货量,通过缓解供不应求的局面来抑制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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