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交楼标准的约定
房屋交楼标准是最重要的一环,购房人应当与开发商约定的内容包括:墙体平直的标准;防水的标准;管线安装与室内表面的平整标准;门窗、电梯品牌名称,不能笼统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同时应约定如果交楼标准达不到要求,开发商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2:产权证取得期限的约定
产权证是认定房屋权属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常会出现购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后的几年内,都拿不到产权证,至使产权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因此,约定产权证取得的最后期限十分必要。并同时约定,如到期购房人仍然得不到产权证,购房人有权退房及退房处理办法的约定。
3:关于不能如期取得贷款的约定
按揭贷款是许多购房人都采用的付款方式,有的时候按揭没有办下来,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所以在签订补充协义时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
双方应约定: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
总之,购房人应当本着谨慎,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审查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从而使自身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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