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0月1日起,鞍山市发改委重新规范我市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新标准中,将道路停车泊位计时收费时间段从1小时调整为半个小时,A类区域每半小时收费2元,同时将即停即走车辆免收停车费的时限从原来的10分钟延长至15分钟。举例来说,在站前地区,如果停车1小时15分钟,原来需交8元停车费,现在只需...
??10月1日起,鞍山市发改委重新规范我市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新标准中,将道路停车泊位计时收费时间段从1小时调整为半个小时,A类区域每半小时收费2元,同时将即停即走车辆免收停车费的时限从原来的10分钟延长至15分钟。举例来说,在站前地区,如果停车1小时15分钟,原来需交8元停车费,现在只需交6元。
??■记者 蒋楠
??新标准中,将鞍山市中央商务区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计时收费时间段从1小时调整为半个小时,不足半小时按一个收费时段计收。中央商务区是指北起新华街,南至解放东路,西起建国大道,东至园林大道的区域,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A、B两类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其中,A类为站前街以北、胜利路以西、千山中路以南、建国路以东及新兴市场,小型车按2元/半小时收费,其余为B类,小型车按1.5元/半小时收费。另外,以往道路停车泊位即停即走车辆免收停车费时长为10分钟(含),新标准延长至15分钟(含)。综合以上两条变化,消费者停车支出明显下降。举例来说,以往在站前地区停车1小时15分钟,就要按2小时缴纳8元停车费,现在则只需缴纳6元钱,如果停车15分钟,原来按1小时收4元,现在不收费。另外,封闭停车场计时收费标准不变,仍以1个小时为一个收费时段,不足1小时按一个收费时段计收。
??新标准规定,全天收费时段为7点(含7点)至19点(不含19点),7点前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上的车辆,自早7点开始计时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