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浪乐居讯】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经研究,特制定东侨开发区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15年秋季东侨开发区小学新生招生严格依据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主要包括:
1.具有开发区内户籍、房产证且居住社区属东侨管辖的居民的适龄子女;
2.户籍在华侨农场的侨民子女;
3.非东侨开发区户籍的“五类人员”适龄子女;
4.其他人员适龄子女;
5.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6.小学适龄残障儿童。(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重度智障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接收学校
宁德市华侨小学、东侨实验小学、宁德师院附小新校区(部分班级)。
四、招生办法
为有效统筹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东侨开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公开抽签录取的办法确定就读学校。
(一)具有开发区内户籍、房产证且现居住社区属东侨管辖的居民的适龄子女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宁德市天湖路为界,分南北片区招生,即天湖路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宁德市华侨小学就读,天湖路以北片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东侨实验小学或宁德市附小新校区市教育局给定的班级就读。具体范围详见附图。片区内逾期未报名登记的新生,原则上不予保留其学额。具体办法如下:
1.报名登记。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需有委托手续)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管辖证明,于2015年7月15日至17日到华侨小学按南北片区分别进行登记。
2.公开抽签。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已登记的对象进行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南北片区采取抽签的方法录取。①属天湖路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少于华侨小学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由华侨小学接收;多于华侨小学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未抽中的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②属天湖路以北片区的适龄儿童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就读学校,未抽中的安排到有剩余学位学校就读。每位适龄儿童只限抽签一次,抽签时间:7月24日,抽签地点:华侨小学。(抽中的人员名单届时公布在东侨教育网)。
3.注册。2015年7月25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二)户籍在华侨农场的侨民子女
1.报名登记。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需有委托手续)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华侨农场侨民身份证明,于2015年7月15日至17日到华侨小学登记。
2.注册。2015年7月25日至华侨小学注册。
(三)“五类人员”适龄子女
非东侨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的允许在开发区内小学就读:⑴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⑵在区域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⑶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监管的学生。⑷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⑸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开发区小学就读的,家长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7月15至17日前到华侨小学登记,由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就读学校。2015年7月25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四)其他人员适龄子女
1.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及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人员子女,持相关依据资料,于2015年7月15至17日前到华侨小学登记,经审核后由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就读学校。2015年7月25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2.非蕉城区户籍的工业园区企业员工的适龄子女,属东侨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企业员工及购买“幸福佳园”保障房人员的适龄子女原则上到东侨实验小学就读,属塔南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人所办的工业企业的员工适龄子女原则上到华侨小学就读。新生家长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就业证明、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购买“幸福佳园”保障房人员提供购房合同),于2015年7月15日至17日分别到东侨实验小学、华侨小学登记,2015年7月25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等文件精神,开发区内小学招生计划数余额先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还有余额再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申请登记。非蕉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的,家长需持:⑴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适龄儿童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4)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劳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外出人员就业证明;(5)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6)东侨公安分局办理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等必备材料。于2015年7月15日至17日,到华侨小学领取并填写《2015年东侨开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登记审核表》申请登记。暂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5年6月20日。
2.抽签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采取抽签方法录取,每位适龄儿童只限抽签一次。抽签时间:7月30日,抽签地点:华侨小学。
3.复核。由相关部门对被抽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重新核实其暂住地、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注册时间。2015年7月3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五、注意事项
各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20日。经抽签已确定接收学校招收的学生,不得更换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