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加建发射器 业主全被蒙鼓里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胡珊霞
2013-08-30
提要:■楼顶的三根发射塔被谎称是避雷针,现已被拆除。■一楼架空层墙壁上安装的基站设备。■地下停车库墙壁上密密麻麻排列着信号发射器。  业主代表今天将与物管、通信公司、居委会多方协商  ■新快报记者胡珊霞文/图  “之前安装线缆不说干什...


■楼顶的三根发射塔被谎称是避雷针,现已被拆除。


■一楼架空层墙壁上安装的基站设备。


■地下停车库墙壁上密密麻麻排列着信号发射器。

  业主代表今天将与物管、通信公司、居委会多方协商

  ■新快报记者 胡珊霞 文/图

  “之前安装线缆不说干什么,现在才知是建发射器!”近日,位于魁奇路与岭南大道交界处的某小区多位居民反映,小区物管单方面同意几大运营商进入小区安装发射机站,而业主之前对此毫不知情。为掩人耳目,施工方不仅选择半夜施工,还向业主谎称安装的是“避雷针”。今日,业主代表将与物管、通信公司、街道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协商。

 现场

  信号放大器密密麻麻排列

  27日,记者跟着几名业主在该小区楼顶、地下停车库、一楼架空层走访。记者在地下车库看到,两个出口的墙上确实挂着六七台机器,据专业人士鉴定为信号放大器,正在运转并发出声音,旁边是一圈圈光缆。还有两台像电脑主机模样的机器,贴在机器上的标签写着“UPS后备电源”。

  记者发现,一靠近信号发射器,记者的手机就显示无信号,业主称是辐射太大所致。“我就住在车库上面的5楼,以前在家里信号很好,现在稍微走动一下,信号就很差。近半个月来发现,从客厅走到房间,一下就没有信号了。”

  而在一楼架空层的地上停车库的墙壁上,两台蜂窝基站设备在高速运转,旁边一个电表箱显示,其已运转了1200度电。据业主反映,一楼架空层白日停车不多,有许多妈妈带小宝宝在此玩耍。“没征询过业主的意见放那么多通信商进来装基站,物管完全无视广大业主的健康!”有业主气愤地说。

 物管

  将跟进协调相关问题

  业主抗议时,施工方曾称“与物管签订了有偿租地安装协议”。记者27日到负责该小区物管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访,公司潘经理回应说:“移动的发射塔已经拆除,联通与电信的信号发射器需等周五(8月30日)开协调会处理。”而当记者询问为何不经业主同意就放通信商进来安装时,潘经理称:“这里没有业主委员会。”

  律师

  业主应有知情权

  对于此事,广东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旺东表示:“小区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就在房屋楼顶上安装其他设备,这样做违反了相关规定,业主有权利知道相关真实情况,另外,若涉及收费经营,开发商或物业也应当按规定执行,公共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李旺东提醒,业主不能以自己力量拆除,否则构成毁坏通信设施罪。业主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临时业主大会以维权,或者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李旺东说,经过业主代表的倡议,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邀请居委会参加,经过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委员推选业委会的主任委员,然后去住建局房管所备案,领取机构代码证,再去银行开户,这样就成立了一个社会组织。

  业主

  施工人员谎称建避雷针

  “上周五(8月23日),另一栋的居民打电话给我,说我住的这栋楼上装了几只很大的发射塔,辐射很大,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并让我们赶紧找物业拆除。”家住该小区二期的陈小姐告诉新快报记者,当天她就在该小区二栋楼顶看见安装了3根直径约30厘米、高约3米的白色钢柱。陈小姐称,有的业主之前询问时,施工人员支支吾吾,说建“避雷针”。

  陈小姐经多方求证获悉,三根白色柱子是信号发射塔。无奈的是,陈小姐所在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故而维权艰难。她虽然打印了很多份关于发射器有害健康的资料,贴在二期各栋楼进门的宣传栏上,欲号召业主们联合起来抗议拆除,但是第二天早上她发现宣传纸被保安撕了。

  几天来,陈小姐联系了多位业主,一家一家地敲门找业主们签名,该小区上百名业主联名签署了抗议书。“在我们楼顶安装信号发射基塔,影响我们的健康,影响我们的楼价,全体业主坚决反对,请尽快拆除,否则后果自负。”抗议书写道。26日下午3时,一通信商把发射塔拆了,其他两家公司则未拆。27日早上,百名业主齐聚物管处讨说法,“原则上小区居民同意才能安装发射塔,物管凭什么替业主们做决定?施工方还半夜偷偷施工,居心何在?”业主邓女士表示不解。有些激动的业主一度引起秩序混乱,后经警察、居委会协调后,大家商定,本周五,各方再作进一步协商。

 相关链接

  佛山仅一半小区有业委会

  据统计,500户以上的住户小区,佛山有八九百个,其中大概只有一半成立了业委会。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很吃亏”。

  广东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旺东认为,佛山小区业委会没有成立的原因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物管尽职尽责,没有出现大的矛盾纠纷,业主也就没有费力去成立业委会;二是小区太大,谁也不想去做这样一件很困难、公益的事,而有些超过七年的小区,公共设施进入维修高峰期,需要动用维修资金时,需经过官方部门审批,此时物业公司才主动恳求业主成立业委会;三是业主受到阻挠,要么是开发商、物管公司阻挠,要么是业主意见不统一,相关街区不重视。

  为此,李旺东建议,首先,政府一定要解放思想,把业主委员会当作社区自治的核心力量,给予真正的自治和政策扶持;其次,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素质,尤其是业主维权意识和自治意识需要提升,呼吁大家热心公益,热心维权,热心自己的生活;第三,业主组织的设立手续需要简化,“不要复杂到谁也不想去成立这样一个组织”;第四,相关法律需进一步修改,比如法律要求对于动用重大维修资金,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而现实中光征求意见都难以送达,无形中,有些法律条文“看起来挺美,做起来挺难”,使业主有法难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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