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参考市价 蛮拆可追刑责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13-04-10
提要:  时报4月9日讯(记者赵云龙)9日,市法制办公布《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可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映至市法制办。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市根据《国有土...

  时报4月9日讯 (记者赵云龙)9日,市法制办公布《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可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映至市法制办。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在立法过程中增加市民的参与度,充分体现市民意愿,市法制办就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开征民意。征求意见稿中,将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明确为:本市市辖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该办法拟定市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明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市法制办法规处的地址为经十路20800号,联系电话为82095769,邮编为250002,电子邮箱为jnsfzbfgc@163.com。市民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4月15日前通过市法制办网站或向市法制办法规处去电、去函反映。

  政策解读

  威胁强迫搬迁或被追刑责

  梳理《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发现,对于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收情形

  六类情形下可征收房屋

  该办法拟规定,包括由政府依照本市城乡规划组织实施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区域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等六类情形下,若确需征收房屋,市政府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3日内发布冻结通告。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在临时建筑方面,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听取民意

  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

  我市拟规定,市房屋征收部门应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后予以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而且,市政府应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若超过50%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市政府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在房屋征收费用方面,该办法拟明确,征收费用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补助和奖励资金等。

  法律责任

  采取威胁方式强迫搬迁或被追刑责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同时对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地产价格评估方作出了法律约束。其中,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以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赵云龙 赵璐)

 热点关注

  我市最低保障面积拟提至46平方米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我市最低保障面积有望由原来的43平方米提升至46平方米。

  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可选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而在征收补偿方式方面,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其中,被征收人要求就地或就近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建设项目规划能满足的,应提供就地或就近产权调换的房屋;不能满足的,可实行异地产权调换。

  而在房屋价值的确定方面,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而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制定。

  补偿按当地新建商品房市价等确定

  该办法拟规定,在征收住宅房屋的价值确定上,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其补偿价值应按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另外,若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得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在细节问题上,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产权调换范围内选择的房屋,其公用分摊面积超出原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由市房屋征收部门承担。被征收人选择超出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相应档次房屋的,其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对应公用分摊面积的价款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格计算,由被征收人承担。

  我市最低保障面积拟定为46平方米

  在补偿方面,被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价款。承租人按规定可购买被征收房屋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应按下列方式补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补偿金额的10%给予被征收人,90%给予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为楼房的,其补偿金额的15%给予被征收人,85%给予承租人。承租人选择房屋安置的,与市房屋征收部门结清其所得份额的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后,安置房屋产权归房屋承租人所有。

  而在最低保障面积的补偿方面,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若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住房的建筑面积小于46平方米(以下简称最低保障面积),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最低保障面积对其实行房屋安置或者货币补偿。而此前的《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被拆迁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拆迁人应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这也就意味着,我市最低保障面积或将提至46平方米。

  住改商经营面积最高可获20%补偿

  据了解,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征收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非住宅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70%,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30%;承租人选择房屋安置的,与市房屋征收部门结清其所得份额的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后,安置房屋产权归承租人所有。

  另外,对于在征收范围内利用住宅房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非住宅,若符合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的条件,在住宅房屋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对实际用于营业的建筑面积部分,可给予适当补偿,但最多不超过住宅房屋评估价格的20%。

  选货币补偿可获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

  该办法拟规定,被征收人若选择货币补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过渡期限内自行解决周转用房,市房屋征收部门要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解决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记者赵云龙 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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