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沙文蓉 顾小萍) 去年下半年频发的“房叔”、“房婶”、“房祖宗”事件,让住房信息查询成为关注焦点。近日,广州、福建漳州、我省盐城等地纷纷出台新规,严控“以人查房”。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我市房屋查询一直严格执行“以房查人”的方式。【热点新闻:以人查房?南京6年前就行不通了 】
据了解,目前房屋信息查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查询房屋本身的信息,譬如房屋的面积、产权年限及房产证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这种情况多为买家去查询欲购买的房屋;第二种情况是查询业主名下的房屋套数及其具体情况等,查明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市 住建委房产档案馆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房屋查询一直严格按照住建部出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7年来一直执行“以房查人”方式,即当事人必 须到场,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产权人、丘号、房屋坐落,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如果委托查询 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委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并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询婚后的对 方房产情况。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查询房产,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另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 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证明材料及房屋所有权证存根。 【热点新闻:镜花水月 7成多网友认为限购令没能限住南京房价】
各地接二连三出台的“查房新规”近日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保护个人隐私确有必要,但“以人查房”是打击贪腐的一个利器。这些新规出来后,想查“房叔”、“房婶”们会不会变得更难?
“房 叔房婶事件和查册变严有一定关系,但又不完全是因为它。”南京工业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表示,按照国家住建部出台的办法,普通老百姓也不具备查询 他人房产的资格,目前各地出台的新规其实是针对房产管理方的内部人士。吴翔华认为,依靠“以人查房”来揭发贪腐的渠道并不合法,更好的渠道应是实现官员财 产申报与公开、进一步完善户籍与购房资格的匹配,让“房叔”们无处遁形。
不过,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表示,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房产的确属于个人隐私,应该得到保护。而对于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要保证个人职务的廉洁,其应公开财产多少及收入来源。对于这部分人,相关部门的房产查询渠道应该从宽。
【链接】
各地“查房”新规
盐城:近日出台的《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明确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可查询外,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热点新闻:房产税破冰整两年 离扩容有多远?】
福 建漳州:该市前天《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明确,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 能以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
本报记者 沙文蓉 顾小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