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市公安局近期颁发了《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此次户籍改革新政,更为人性化、同时也优化了落户程序,更方便居民申请办相关业务。
此次颁发的户籍准入规定有怎样的特点?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解析说,首先是多层次人才的引进,较之原落户政策增加了对毕业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引进落户条款,可以解决企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同时也加大了对跨国公司等大中型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在落户政策上的引进力度;其次是户籍政策更加人性化,例如主城区落户政策修改,原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分居时间由8年缩短为2年,增加了双军人未成年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符合规定的法定监护人的落户政策;三是落户政策更加系统全面,首次以一个文件的形式涵盖了所有的落户规定,只需查阅一个文件便可知能否落户大连的基本信息;另外,也优化落户程序,开设了高端人才、进出站工作的博士后在我市落户绿色通道,增加符合规定的引进人才等可在工作地落户的举措,解决了以往符合准入条件,却无处落户的问题。
户籍办理地点
被拟落户人员可根据申请事由到各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其中暂住人员落户、购房人员落户、无职业投靠人员落户,原系我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退学、出国回归、刑满释放人员落户请到拟落户的公安(边防)派出所咨询办理;投资人员落户、无职业家属随军落户可到拟落户地区市县公安(分)局咨询办理。高端人才、进出站博士后、成建制迁入人员、大中型等知名企业人员落户,到市人口结构办办理,咨询电话62273575;引进人才等落户需登录大连市政府网上审批平台办理,咨询方式:请登录“大连市政府网上审批平台”,点击“在线咨询”,咨询机关一栏选择“人口结构办”提交即可。本报记者王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