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揭晓 石市舜地案入选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刘岚 冯增书
2013-01-25
提要:  2012年度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今日揭晓,涉及刑事、行政、民商事等各类型的10个经典案件在数十万浩淼案源中脱颖而出,经典10案是对2012年度河北法治进程的回望和注解,也将让公众从中得到启示和思考。本报与省高院已将“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

  2012年度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今日揭晓,涉及刑事、行政、民商事等各类型的10个经典案件在数十万浩淼案源中脱颖而出,经典10案是对2012年度河北法治进程的回望和注解,也将让公众从中得到启示和思考。

    本报与省高院已将“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评选坚持了9年,在浩淼的案源中遴选经典,是对过去一个年度河北法治进程的最佳回望与注解。对评选出的十大案件,社会知名学者、律师进行充满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的客观点评,在评委的理性思维和独特视角之下,我们看到了这些案件蕴涵的深刻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展示和评点这些案件的过程,无疑也是一次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公众也能从中得到思考和启迪,寻找到指点现实的智慧,甚至影响行动的方向。

    在今年评选出的十大案件中,我们看到法治实践不断深化,对民生的关切愈发彰显。邢台南和制售地沟油案件,重罚造假者不仅体现了对法律心怀敬畏,更是对生命的敬仰。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个案频发,源自道德的滑坡,也源于违法成本过低。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一个值得信赖的食品环境是人们生活的底线,对危害食品安全者重拳出击,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十大案件中,张家口一位孕妇因误诊“被艾滋”,最终获赔3万元,正如评委所说,孕妇“被艾滋”的案件意义不在于一个简单的维权判决,而在于告诫社会,不仅医护人员要在善意履行救助职能的同时谨慎医学评价,社会公众也应当对弱势群体倾注更多的理解和关爱,在一个法治时代,法治更应该给弱势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

    入选的案件中有一件郭某诉孟村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案件不大,但就在这位普通人看似微不足道的行动里,却体现着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其实,在过去的一年,越来越多具有公民意识的人们加入到监督公权力、维护公共利益的行动中来,他们的言行所透射出的精神具备强大的昭示意义,他们让我们感受着良善和正义,公民意识的复苏与生长,也正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为美好和有序。

       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孙立朋、宋志萍夫妇分别成立、收购数十家公司,组成并未登记注册“舜地企业集团”。该集团名下的石家庄舜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舜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自2006年开始,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合作开发项目为名,以高回报、高利息为诱饵,自2007年5月至2011年3月,非法吸收公众资金33.3亿余元,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法院对该起河北省涉及金额巨大、集资人员众多的“舜地企业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80多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被告人孙立朋有期徒刑20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宋志萍有期徒刑13年。

     专家点评:
     治理非法集资应双管齐下

    为什么非法集资屡禁不止,且有如此多的老百姓参与其中,我们应该认识到该案件背后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一方面,在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要想发展,不惜高息借贷;另一方面,在通货膨胀、负利率大背景下,老百姓的钱存在银行里越来越不值钱,纷纷寻求资金增值保值的投资机会。

    从根本上治理民营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还应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拓宽民营企业融资的渠道。试想如果有合法的、利率适中的资金来源,谁还会去借非法的高利贷呢?另一方面,积极拓宽老百姓的投资渠道。再试想如果有合法、安全的投资机会让老百姓手里的钱保值增值,谁还会去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冒险参与非法公众存款活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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