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安部动了 陕西“房姐”人呢?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3-01-27
提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陕西“房姐”龚爱爱假户口事件挂牌督办,并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山西、陕西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假户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  此前,公安部决定成立工作组,协调指导事件调查督办工作,要求尽快查清情况,依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陕西“房姐”龚爱爱假户口事件挂牌督办,并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山西、陕西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假户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

  此前,公安部决定成立工作组,协调指导事件调查督办工作,要求尽快查清情况,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北京警方也对龚爱爱涉及的违法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对其在京涉案的房屋、车辆等有关财物予以查封,同时派员赴山西、陕西等地相关涉案人员展开调查。

  处于舆论风暴眼的“房姐”却迟迟未现身,她到底身在何处?

  前日记者致电陕西神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神木当地政府一直努力在联系龚爱爱,但是龚爱爱手机关机,“目前还没有与龚爱爱联系上”。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称,“房姐”事件一旦立案,龚爱爱还不现身,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追捕犯罪嫌疑人归案。在正式立案前,龚爱爱原来工作的单位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尽快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查明事实真相。

  许兰亭指出,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没有被法院判决认定有罪前,都应当被推定为无罪。如果龚爱爱现在主动站出来说明相关情况,澄清事实,为自己申辩,即使将来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有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前,陕西省榆林市人大确认,龚爱爱仍是该市人大代表,是“神木县人大选出来的”,已责成神木县人大调查。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