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再次推出续集,报道称万科未及时征缴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4亿元
新浪乐居深度报道记者 莫凡/文
继央视报道房地产企业欠缴3.8万亿土地增值税事件36天后,央视再次推出续集,报道称万科未及时征缴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4亿元。原本平息的房企欠税风波再掀波澜。 2013年11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2005年至2012年8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SOHO中国、富力、万科、招商地产、合生创展、金地集团等45家上市知名房企欠缴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此言一出,即刻引发地产界的极大关注。 乐居一线深度报道汇总 》》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首先发难,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他表示,土地增值税按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在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交,并不违背税法,也非拖欠。
万科也在第一时间通过新浪乐居发布声明,称报道源于误读,是把会计上的“预提”理解为了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万科一贯坚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年来万科每年纳税额都约为净利润的两倍。2012年,万科总纳税额211亿,其中土地增值税52.8亿。
此后,金地、华侨城、招商地产均纷纷回应表示,此番报道不专业。
这一次,国家税务总局也与开发商站在同一阵营,称该报道是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的误解和误读。但对于当前市场比较关注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存在大面积没有清缴的问题,国税总局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面对房地产界少有的“绝地反击”,央视偃旗息鼓,以沉默应对,外界普遍认为这是一次轻率的报道,风波可能就此平息。
但是,令房地产业界没有想到的是,仅仅36天之后—— 2013年12月30日晚间,央视再次扔出炸弹,矛头直指房企龙头万科。《东方时空》专题报道截至2012年底万科未及时征缴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4亿元,并实地走访了部分万科项目及相关主管机构,发现吉林万科城项目、广州万科金域蓝湾等多个房地产项目达到清算条件,但未及时申报纳税,而主管地税部门也未及时要求清算,巨额税款以应付未付的面目长期挂在企业账上。
针对此次报道,2013年12月31日上午,万科通过深交所发布公告再次否认称: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人民币44.35亿元,此为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的计提,公司不存在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对央视报道所提到的广州、吉林的四个项目,万科分别解释澄清,这些项目因销售比例低、毛利率不足或未完成销售,未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由此看来,央视可能再次因不专业犯了“常识”错误。
任志强也于今晨发微博表示:央视将万科当成欠税的老虎痛打。我不知道万科是否欠税。但我从央视报道中看不出万科是否欠税。央视没证明已具备纳税条件的楼盘未结算增值税。也未证明未交增值税的余额与这些应结算项目的关系。为啥不采访会计师?为啥不采访证监会和交易所?为啥不把欠税3.8万亿中的计算错误等造谣问题先向公众检讨!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央视在第一次报道受到抨击后,再次向房企龙头万科开炮,说明央视并不甘心,此次显然是有备而来。这是否是国家对宏观调控进一步升级的信号,则有待观察。 对央视再次剑指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部门又将如何表态,则将成为此次事件的关键所在。关于土地增值税缴纳的争议,或许会持续发酵,这无疑将备受舆论考验的开发商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的公告: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我公司2012年年报中,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人民币44.34亿元,为应付未付的土地增值税,并称公司下属企业开发的吉林万科城、广州金域蓝湾、广州柏悦湾、广州金域华庭等四个项目,存在未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的问题。经本公司核实,实际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文)的规定,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经核实,报道涉及的四个项目,均不满足上述条件中任何一条,不属于“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广州金域华庭项目,目前销售比例仅为49%,远未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二)吉林万科城项目,根据经审计的实际成本及收入测算,目前项目毛利率仅为16%,预计清算后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少于预缴金额,属于应退税项目。 (三)广州金域蓝湾项目、柏悦湾项目,均未全部完成销售,最近交付时间均为2013年12月。虽然均未达到应清算条件,但项目公司已经在整理相关材料,为清算工作做准备。 2、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房地产项目产生确认收入时,应根据确认收入和配比的成本,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未来可能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合理估计,并预提准备金。此预提为企业会计处理程序,与企业现时纳税义务无关。预提金额仅为企业自身的估计,未来确定企业实际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另有计算方法和程序,不会以企业自测数据作为依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人民币44.35亿元,此为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的计提,公司不存在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 公司一贯守法经营,照章纳税。集团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近三年合计缴纳税金约620亿元,其中土地增值税约144亿元。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