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要完成100户困难群众住房改造

来源:台州晚报
2013-07-02
提要:  本报讯(记者林晓霞卢珊)昨天,记者从临海市民政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了解到,根据日前出台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临海确定今后五年共完成500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其中2013年度完成100户改造任务,目前已启动55户,完成26户。  那么,怎样确...

  本报讯(记者 林晓霞 卢珊)昨天,记者从临海市民政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了解到,根据日前出台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临海确定今后五年共完成500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其中2013年度完成100户改造任务,目前已启动55户,完成26户。

  那么,怎样确定是否符合住房救助条件?又如何申请?政策明确,纳入此项救助范围的对象主要有三类: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因灾倒房户。

  “其中,住房困难户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住房残破简陋、不御寒冷和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家庭。”临海建设局镇村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文贤说。

  根据救助办法,每年由建设规划局、民政局确定各镇(街道)救助户数,农村住房困难户应书面提出申请,提供建设方案和户籍、住房、低保证明等材料,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镇(街道)审查,并公示7天,无异议的,转报建设规划局、民政局复核,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因灾倒房需救助家庭的有关资料由镇(街道)按救灾工作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民政局核实。核定后,列入救助对象。

  陈文贤介绍,新政策实现了重“量”到重“质”的改变,补助标准相较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体的补助标准分为四类。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和置换住房,每户标准从10000元提高到了15000元,增幅50%。修缮住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修缮总额的50%,每户补助总额从5000元提高到了7000元,增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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