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闪婚闪离”已经不是新闻,五个月内闪婚闪离三次,北京最近把一位这样的闪婚人士认定为婚托——因为,这姑娘有北京户口,5个月里,先后3次与不同的非京籍人员结婚、离婚,并3次提出家庭购房资格申请。为买房,假离婚。因为,北京的住房限购政策中规定,非京籍户口在京纳税不满五年,买不了房。这个消息这两天很火,有关部门在查。
为了应对住房限购政策,购房者们想的办法并成功操作的例子,远不止于此。最近,北京市住建委针对在购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发现的2家涉嫌“婚托”购房的中介门店,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一共发现涉及17单有“婚托”嫌疑的购房中介服务。
提到“婚托”,就会有人联想到在婚介市场上骗婚的职业征婚者,在一些房产中介机构的牵线搭桥下,“婚托”还能帮人买房。在这次北京市住建委进行的综合执法检查中,“金色时光”中介的一位京籍员工王芳(化名),在5个月中先后3次闪婚、闪离。而在另一家名为“金紫燕”中介提供的材料中,年龄大约50岁的张丽(化名)则先后两次与一位40多岁,一位30岁出头的外地户籍人员结婚,并提交购房申请。
在有关部门查处之后,今天下午记者也联系了金色时光中介的总部和多家门店,接线员都表示目前公司还在正常营业,当记者以顾客身份表示想要以不符合条件的非京籍人员身份购房时,相关地产中介都谨慎的表示不能办理。
工作人员:这是我们已经离职的员工干的,已经不是我们的人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房产业内人士说,“婚托”的角色只是整个利益链条上的一环。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外地户籍人员通过和本地籍人员结婚获得购房资格。然后双方以“家庭”名义成功购房后,再办理离婚。如此一来不合符购房条件的非京籍人员可以通过迂回战略把房子买到手。这位房产业内人士还表示,对于一些中介机构,“婚托”可以做成一条龙服务。
房产业内人士:一般是由担保公司找有指标有北京户口的人,做一个假结婚。买房的时候用外地人的姓名去买。卖的时候外地人拿着房本去卖就可以了。不用提交配偶的身份证件信息之类的。一般收费应该在五万到六万,然后中介给北京户籍的人一万到两万。
自2011年实施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市住建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系统已查出约50个这样的“婚托”。那么,利用“婚托”来购房的行为违法吗?房地产律师秦兵表示,从法律角度很难规范“婚托”行为。
秦兵:我们现在把这个婚姻叫工具性婚姻。不能说它是违法的行为,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多长时间结婚一次,或多长时间才能离婚。这里面中介承担比较多的责任,只不过责任没法固定。所以要想制定法律,单独就这个问题进行特别说明,非常难。
同时秦兵特别提醒购房者,利用利用“婚托”来获取购房资格本身具有极大的风险,比如在实际过程中,婚托不愿意离婚,需要通过诉讼来离婚,那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或转移就是一件麻烦事。这绝对不是“一本万利”,而很有可能“后患无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