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一笔旧贷款,延安市胜天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天公司”)竟然和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达成“默契”,伪造虚假建设项目,骗贷500万元。目前,延安市宝塔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和延安银监分局已经介入此事调查。
担保人:银行设局转嫁风险
5月21上午,记者在延安市区一家宾馆见到了该笔贷款的担保人臧光奇。据他讲,他是志丹县天力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胜天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小红是朋友。“正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我才担保这笔贷款,没想到却跳进朋友和银行精心设置的陷阱里。”臧光奇说。
据了解,延安胜天公司曾于2011年3月份,在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贷款600万元,贷款期限为7个月。当年10月份,该笔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还,但胜天公司在偿还了100万本金和全部利息后,剩余500万本金无力偿还。“银行相关领导多次找我催还贷款,说如果不按期全部归还,银行业绩考核就会受影响,领导也要受处分。”王小红说。经过多番协商,王小红和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达成协议:剩余的500万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习行长通过个人关系在其它金融机构拆借资金进行归还,约定利息按3个月计算。胜天公司虽能勉强支付约定利息,但却无力按期归还习行长拆借来的500万资金。“虽说习行长用他拆借来的500万元替我还清了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的借款,但其更高的利息让公司面临崩溃。”
2011年11月18日,不堪重负的胜天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一拍即合,达成“默契”:伪造虚假资料骗贷以偿还习行长通过个人关系拆借的500万资金。当天,双方签订了《小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1【EFR】00340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我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准备资料,其中一些资料并不属实,譬如我们公司和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的施工协议。虽然银行方面也对这些资料存疑,但为了能够偿还习行长拆借的500万资金,也就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核。”王小红说。
之后,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和胜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志丹县天力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臧光奇,请求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工作人员说担保没有风险,只是银行的工作程序,微机能通过就行了。但没想到后来却把我套住了,胜天公司不能按期归还这笔贷款,法院就把我们公司的560万元资金冻结了。”臧光奇说,“当我发现胜天公司涉嫌伪造相关资料,而银行方面失察放贷的事实后,我很吃惊,意识到银行设了一个局,将本该他们自己承担的资金风险转嫁给了我。”
贷款人:我将自动投案 争取宽大处理
在得知事实真相后,担保人臧光奇多次找贷款人王小红交涉,要以其骗贷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迫于压力,王小红道出了他和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宝塔支行之间的上述“默契”,并声称自己也很冤枉:“我压根就没见过以我名义所贷的500万元,银行方面通过受托支付将这笔资金转到了另一家公司,而我和这家公司并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事已至此,我本人已无力隐瞒事实真相,我将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以求司法机关宽大处理。”
5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相关领导均有事在外出差。随后,该银行小企业金融业务部经理袁兆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实事求是讲,银行确实存在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为了让贷款人能够按期还贷而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这看似是一笔新的贷款业务,但放贷资金并没有参与任何经营活动,其实质是用新贷还旧贷,这种做法绝对不允许。目前,司法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5月23日上午,延安银监分局相关领导打来电话,称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已针对此事成立了调查工作小组,银监分局也正式对此事立案调查。同时希望媒体能够和银监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记者艾路 鹏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