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新浪乐居讯(编辑肖霖)珠海以后的住宅底层将严控设置商铺,那单体住宅项目以及综合体项目该何去何从?昨日,《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第四轮审议,《条例》规定住宅底层不宜设置商铺。珠海住规建局总规划师李清接受新浪乐居采访表示,单体住宅项目今后将严控底层设置...
新浪乐居讯 (编辑 肖霖)珠海以后的住宅底层将严控设置商铺,那单体住宅项目以及综合体项目该何去何从?昨日,《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第四轮审议,《条例》规定住宅底层不宜设置商铺。珠海住规建局总规划师李清接受新浪乐居采访表示,单体住宅项目今后将严控底层设置商铺,但城市综合体项目不会受太大影响。
>>>>>《城乡规划条例》四审通过 住宅底层不宜设商铺
单体住宅底层不得设置商铺
“为减少油烟、噪音、占道经营等对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住宅底层不宜设置商铺,居住小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应集中独立布置。” 在昨日珠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条例》对珠海住宅商业布置做了以上规定。珠海住规建局总规划师李清表示,当前珠海个别住宅商业项目不成规模,出现了一些单体住宅项目底层设置商铺的情况。今后单体楼的单体楼项目在条例实施后不得在底层设置商铺,“这些单体楼今后只能享用周边的商业等配套。”
综合体不受太大影响
自2012年年末开始,珠海商业地产逐渐迎来“井喷期”,多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宣布落地珠海。对于综合体底层为商铺是否违反条例的问题,李清解释,城市综合体是按照功能比例划分的,珠海的综合体项目中,住宅并不是占据最主要的功能。“有些综合体项目中的住宅并不是很多,因此从目前来看珠海的综合体项目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李清向新浪乐居表示。
条例“一刀切” 全市执行
据了解,此前有代表在审议时提出异议,认为住宅底层设不设商铺,应将城区和郊区区别对待。“市政府目前正加紧推进该条例实施,很快就会正式颁布,”李清介绍,“这个《条例》不会分区域实行,它对整个珠海市都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