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苦等七月买房不成 定金佣金已难讨回

来源:新疆都市报
作者:肖君 刘嘉
2013-07-05
提要:  2013年1月,乌鲁木齐市民曾女士准备买一套工程抵押房,向卖房人付了5万元定金,又给中介公司付了19800元佣金,房子至今仍未过户,曾女士提出取消房屋交易,想拿回已付出的定金与佣金迟迟无果。  记者从曾女士提供的合同书看到:“合同签订后或房产转...

  2013年1月,乌鲁木齐市民曾女士准备买一套工程抵押房,向卖房人付了5万元定金,又给中介公司付了19800元佣金,房子至今仍未过户,曾女士提出取消房屋交易,想拿回已付出的定金与佣金迟迟无果。

  记者从曾女士提供的合同书看到:“合同签订后或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双方协商一致,卖方(宋女士)必须于2013年5月1日拿到全款当日,将房屋交付买方。”曾女士说,“对于买房手续,我不是很清楚,所以全权委托一家中介公司来办理买房一事。当时,这家中介公司说这套房子房产证及其他手续正在办,让我等等,可等了这么久,还没看到相关房产证明,我也不敢交后面的尾款。房子没有买成,好歹佣金得退回来,可中介也不给退,我该怎么办?”

  曾女士和中介公司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佣金该不该退?7月4日,该中介公司赵经理告诉记者:“她从来没有找我们要求退佣金,因此我不知道具体情况。另外关于她至今未拿上房子一事,因为曾女士买的是工程抵押房,房产相关手续办理时间比较慢。当时他们双方已经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卖房人至今未交付房屋,买房人拿不到房,且等了7个月时间。建议买卖双方通过正规司法程序来解决。”

  曾女士说:“其实买房时缺少常识,只是觉得全权委托给房屋中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现在钱退不回来,房也拿不到,以后买房还得自己多注意,看到房产证等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再交钱也不晚,现在是后悔晚矣。”

  北京(乌鲁木齐)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艳玲告诉记者,买房人与中介公司或卖房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在签订后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买房人在签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时刻要有法律意识。买卖双方如无其他补充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所签订合同规定执行。如双方有一方出现违约,可向法院提起上诉。房产中介在买卖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可以收取相应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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