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成为省直管区后,顺德区与佛山市如何财政分成一直为外界所关注。南都记者近日注意到,今年7月底,顺德区财税局提交给区人大一份《201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透露出其中若干细节:
顺德与佛山的财政分成体制早在今年1月已有所调整,具体为:从2013年1月1日起,市区体制由原来“上解地方税收收入的10%和土地出让金收入10亿元”调整为“上解地方税收收入的20%”。
调整后上解增加 超出部分将返还
为何要进行此次调整?顺德区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原因更多在于,土地出让金收入需专款专用,此前上缴佛山市级政府时,在审计环节资金划拨存在一些障碍。
调整后,对于顺德有何影响?据了解,今年顺德与佛山两级政府将执行财政体制过渡机制,佛山市级因提高税收分成比例相应增加的税收收入,超过体制调整前的区土地上解金额,对超出部分市通过决算补助方式返还顺德区。
区财税局:调整对顺德财政收支结构造成冲击
区财税局在该报告中表示:“虽然今年上解市的资金总额维持不变,但体制的调整还是对我区的财政收支结构造成冲击。我区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促民生,压减的空间很少;而政府性基金中的土地出让收入只能用于土地开发、城市建设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
报告还称:“年初预算安排时,我区已根据相应的要求各自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土地出让金收入支出,且相应的支出安排现已执行近半。下半年,将密切关注收支的执行情况,在确保民生支出的基础上做好预算调整工作。
[记者观察”]上缴数额前后变化不大
在顺德本地网站“顺德人BBS”上,也有网友对于这份报告提到的内容感兴趣,甚至有网友提出了“顺德区上缴给佛山市的钱不减反增?”的疑问,但南都记者了解到,顺德上缴佛山的数额与此前变化确实不大,此前顺德区财政每年上缴佛山市一级财政约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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