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昨天(3日)宣布,2015年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发改委表示: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昨天(3日)宣布,2015年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发改委表示: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 二级水量按覆盖95%家庭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在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 巡视员郭剑英在此前接受采访时透露:“我们推行阶梯水价制度的核心就是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价格相对稳定,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对已经开始实行阶梯水价城市的调研也证实,绝大多数居民的水费负担并没有增加。浙江省舟山市节水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军:“刚调研过,需要上缴阶梯式水价(水费)的,大约占20%左右,居民。”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应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以月或季、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 的,要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等方式妥善解决。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凯军:“对人口比较多的家庭,由用水家庭向供水企业进行申报,这一点是每一个人每一 个月增加5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