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即将在乐山实施专家来乐详细解读

来源:三江都市报
2013-08-02
提要:  本报讯(记者李昕锋)昨(1)日下午,乐山市宣传贯彻《旅游法》培训会在夹江县举行。市县旅游局、市级相关部门、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等旅游景区、市内酒店、旅行社、旅游购物店等部门、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导游代表200余人参加培训。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

  本报讯(记者 李昕锋)昨(1)日下午,乐山市宣传贯彻《旅游法》培训会在夹江县举行。市县旅游局、市级相关部门、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等旅游景区、市内酒店、旅行社、旅游购物店等部门、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导游代表200余人参加培训。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会上,省旅游局法规处专家周伦斌从《旅游法》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两个方面为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周伦斌说:“到目前为止,全世界有60个国家出台了旅游法,中国经历30年,成为全世界第60个出台旅游法的国家。在规范旅游经营方面、规范旅游服务合同方面分别对旅行社、景区、酒店、涉旅经营者作出了明确要求。”

  周伦斌说:“贯彻《旅游法》,目前应该迅速开展宣传培训、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努力完善公共服务。”

  “对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旅游业存在的矛盾问题,旅游法的出台不仅非常必要而且非常重要。旅游法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使我们的投入更有保障。”犍为县桫椤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再平在听取完培训后谈道:“本次培训,使我们对旅游法有了详尽的了解,思路更加清晰,对下一步的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