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民调显示,九成多受访者赞成女职工带薪休假一天,但超七成人认为公司难执行
??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你赞成吗?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事实上,19 9 3年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连日来,南都记者通过大粤网、西子湖畔、问卷星发出网络调查,共收到8 3 0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92 .89%受访者对此表示赞成,同时有71.33%的受访者认为很多公司会不愿执行或找借口刁难休假的女性。
??数据分析
??七成受访者担心企业刁难
??“这是广东女性的福音呀!”此次参与痛经假调查的830名受访者中,有771人赞成放“痛经假”,占总人数的92%以上。不少受访者表示这样的假期很人性化,希望实施后能真正执行到位。但网友“林玫瑰”却不赞成,她称此举将削弱女性在求职方面的竞争力。“将心比心,这样一搞,如果我是老板,我也更愿意聘请男员工啊!”民调数据显示,有七成以上受访者担心企业会刁难休假女性,更有四成左右的人认为实施痛经假后会增加女性找工作的难度。还有近八成的人认为休假必须出示医疗证明会成为女性休假的绊脚石。
??2013年9月,某经期管理软件基于1000万用户样本数据,发布了全国首份女性经期报告。报告显示,我国37%的女性存在痛经现象,也就是说,每10名女性中,约有4人痛经。其中,严重痛经者(非常痛和剧痛)占比7%.而此次调查中,有463的人认为自己或身边女性痛经严重,占总人数55.78%;702人认为自己或身边女性有因为痛经而无法上班经历,占总人数的84.58%.白领丽人小张就有这样的毛病,她100%同意放这个假:“每个月痛经真是痛得要死要活的,能好好休息一天自然甚好!”
??行业观点
??开证明不现实 民企执行不易
??关于痛经假,企业执行难否?企业方怎么看?惠州市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天纵达(中国)学习管理机构首席顾问陈胤君认为,国企、外资及事业单位实施起来较容易,一般民营企业执行起来需要有个适应过程。因为这是在提高企业用工成本,尤其以女性居多的企业,按照此法规可能一个月里每天都有休痛经假的,而且是一年当中月月必休,天天有人休的状况,会给企业带来一些不便与尴尬。另外,尽管法规出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休假可以,但算调休或事假,员工也无可奈何。因此,在制定政策的同时要考虑如何激励企业自发自愿去有效实施。
??陈胤君表示,在医院证明上也会出现诸多弊端,首先是为了一天假还得去医院开证明,法规表象是好的,但实质要享受到这天假就太不便利了,还不如直接规定说女性每个月都有一天痛经假,无需任何证明材料。第二就是容易滋生很多假证明,真正有需求的时候没休假,不需要休假时却以此为由去休假。现今社会谁没几个在医院工作的朋友,开个证明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难道为了这天假还要大费周折安排人事部门去验证真伪?显然不现实!因此,自然只能是企业默许每月都安排一天的固定假期给每个女员工。
??面对职场女性而言,对未来的就业也会产生不小的阻碍,变相失业会愈演愈烈,企业会偏向用男性员工。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他们面对员工的婚假,产假等,现在又来一个痛经假,一时半会让他们难以适应和接受。
??医院暂无仪器鉴定疼痛程度
??“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惠州伊丽莎白妇产医院一名医师表示,痛经是一种感觉,没有什么仪器可以鉴定疼痛程度。每个人痛感不一样,同样的疼可能有人不能忍受觉得疼,有人可能感觉不疼。在开具医院证明方面,要看病人的症状,疼痛的程度,脸上发白、表情,检查她的肚子,看她是否真的来例假。
??网友声音
??@幸福超人:支持休假。女人痛经容易发脾气,要忍受这个脾气,情愿女士们放假。
??@ LMWQ:休一天有用吗?我觉得不切实际,干嘛不从医疗保健等方面支持关心下女同胞?
??@ H o u jie 000:表面上是在维护妇女权益,其实如果这样执行,很可能很多女性将找不到工作。在这样的制度下,大部分的企业在同样待遇下将优先聘用男性员工,这样每个月能多上1天班!(没有带痛经假),大部分女性同胞将在求职问题上遭遇性别歧视不平等对待。
??@akifum i:赞成但反对开证明,建议用人单位在电脑系统里推算女员工的例假周期,在休息日前后一星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强行安排女性职工带薪休假。
??@飞莱峡:政策肯定是好的,毕竟都是从劳动者的出发点考虑。如果不放假,也基本上没啥工作效率,人性点的老板就会体谅,就算没政策也会放员工休息;苛刻点的老板,不管你政策怎样都不会管你。所以这项政策基本上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而非正规大型的企业。总的来说,对招聘不会有多大影响,毕竟跟产假和哺乳提前下班比,这又算什么。
??律师说法
??规定可再往前一步
??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胡海良律师认为,有关痛经休假的法律文件都规定痛经或者月经过多,有医院证明方可休假。这在具体操作上存在问题,女职工需要花费半天或一天时间去医院检查开证明,增加了女职工的时间和金钱负担。此外女职工由于羞涩,无法向异性领导开口请“痛经假”也将阻碍该政策的实施。在实践中,为解决这个问题,也有部分企业在规章管理制度中已经直接规定,女职工一个月的经期中可以休息一天,无须证明,但目前只是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作为福利政策推出的,不具有普遍性。未来法律或许会再往前一步,以更好地保护女职工权益。
??他山之石
??休痛经假,多省喊得响亮
??在1993年,“痛经假”闪亮登场于《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此后,数度在多个省份的女职工保护法规中被“喊得响亮”。
??2009年,湖北修订女职工保护法规时就规定,女职工痛经可休假2天。
??2012年,安徽省出台法规,规定“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劳动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应暂时调作其他工作或给予经期假一至两天。”
??今年,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中也提出,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至少一天的带薪休息。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给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当价值的卫生用品,可谓“贴心”。
??统筹:南都记者 黎秀敏 黄亚岚
??采写:南都记者 黎秀敏 实习生 叶翠茜
??南都制图:何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