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无相关法规禁止群租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3-07-21
提要:  住建部早在2010年就发布了新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打隔断出租最高将罚3万元。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称,在广州这方面的法规几乎是空白...

  住建部早在2010年就发布了新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打隔断出租最高将罚3万元。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称,在广州这方面的法规几乎是空白,导致执法时会遭遇尴尬局面。然而群租的危害性非常大,如果遇到火灾、煤气漏气,容易导致群死群伤。吸毒的现象也会增多,社会治安也难保证。朱永平建议,希望广州也能参照北京,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此外,朱永平认为,“房中房”的危害性更大一些,一是加重了楼层的重量;二是改变了楼层原有的规划和结构;三是容易造成社会治安的安全隐患。所以,“房中房”的现象不能搁置。

  如果加大对群租和房中房的惩治力度,有市民担心,房租必然上涨,低收入群体又如何安身呢?朱永平认为,这些顾虑不能作为理由,否则只会纵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政府也应考虑到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做好应对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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