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米层高“缩水”开发商称“笔误”
不满层高缩水10厘米,105名业主起诉开发商
自2011年底以来,惠阳区淡水湖滨花园400多业主陆续购房,今年4月,他们收到开发商的通知称,因工作人员笔误,将房屋楼层2 .9米层高误写成3米,向业主们道歉。而很多业主们认为,开发商以3米层高作为楼盘卖点,欺诈业主,要求给予赔偿。昨日上午,105名业主与开发商在惠阳法院对簿公堂。
业主:层高写高10厘米
位于惠阳区淡水土湖淡水河旁的湖滨花园由惠州宏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共有业主700多户。2011年年底以来,业主们以均价每平米约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湖滨花园的商品房。不过,今年4月,400多业主们陆续收到开发商发出的短信通知称,由于该楼盘房屋层高是2.9米,但出售给业主们的购房合同上房屋层高却是3米。“按照开发商在相关部门备案的规划设计,房屋层高是按照2.9米设计的,实际建设也是2.9米,但是,售楼部工作人员在打印合同时,误将2.9米写成了3米。”开发商称,对此,开发商向广大业主表示歉意,并愿意补偿3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照开发商2013年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每平米是1.2元。
对此,湖滨花园300多户业主接受了这一补偿方案,但有105户拒绝接受。他们认为,开发商将房屋楼层写高10厘米,并非笔误,而是有意为之。“我们调查了一下,周边很多楼盘房屋层高不到3米,开发商因此可以作为卖点,促销房子,并从中获利。”于是,他们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开发商:未因3米层高获利
105户业主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商因房屋层高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17280元,这一核算标准是按楼层层高损失的高度与总房款的差额而得出。
对此,开发商以及其代理律师回应称,购房合同是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打印出来的,400多户的购房合同都是一样,所以,当工作人员将2.9米误写成3米后,导致所有业主合同上都写着3米。
“开发商从来没有利用3米层高对外宣传,以此为卖点卖楼,而且,房屋的价格也在合同打印出来之前就已经订好,开发商没有因此多获利。”开发商代理律师称,但开发商愿意为自己的错误埋单,补偿业主们3年的物业管理费。或者,业主们可以选择退房。
法院:希望和平解决此事
惠阳法院主审法官介绍称,开发商与业主因为买卖房屋发生的纠纷案,法院受理很多,但因层高误差的官司还是第一例。“开发商称笔误的说法不能说没有可能,但这一说法很难让业主们信服。不过,也没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以3米层高作为宣传卖房。”
那么,层高的差异,对房屋的质量,面积是否有改变?对此,一名从事多年房屋设计的工程师曹先生说,“房屋层高的差别,不能认为是房屋质量的问题,而房屋的面积也不会变化。可能有差异的是房屋层高高低会影响业主在房屋设计、装修方面的计划。”
而对于这场官司,主审法官称,“我们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和平解决此事,双方各退一步,我们也以调节为主,毕竟,业主们还生活在这个小区,双方以后还要打交道,判谁输谁赢都会影响他们以后的生活。”
庭审PK:合同为何没核对?
业主方:合同打印出来后,为何400多业主的合同没有核对,直到一年后才察觉是笔误?
开发商方:合同是一次性打出来的,所有的合同是相同的,并不是一个个打出来的,所有,不存在一一核对的问题。
业主方:我们愿意接受调解,但补偿3年物业费这一方案,我们不接受,因为金额太少。不过,我们还没有具体的调节方案。另外,我们希望以现金的方式补偿。
开发商方:我们除了补偿业主们3年的物业管理费之外,业主们其他的要求,我们也会尽量考虑,但业主们提出的要求要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