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百万为"小三"买房 妻子诉请还钱获支持

来源:新浪地产
2015-10-28
提要:??近日,宋女士将陈某告了,称丈夫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共有财产100万元赠予陈某购房。宋女士认为丈夫孙某的赠予行为无效,要求陈某返还100万元。南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宋女士称,2006年开始,丈夫孙某便与陈某保持着亲密来往。2010年,孙某瞒着她将100万元擅自送给陈某,帮她购...

??近日,宋女士将陈某告了,称丈夫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共有财产100万元赠予陈某购房。宋女士认为丈夫孙某的赠予行为无效,要求陈某返还100万元。南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宋女士称,2006年开始,丈夫孙某便与陈某保持着亲密来往。2010年,孙某瞒着她将100万元擅自送给陈某,帮她购置了一套房屋。宋女士认为该行为严重损害了自身的财产权益,要求陈某返还购房款。

??被告陈某称,自己与孙某在最近几年中一直都有业务往来,100万元并非赠予,而是孙某归还的欠款,但她并未提供证据。

??经法院调查,孙某确曾转账100万元至陈某的账户。陈某用这笔钱买了一套房,房屋产权登记于陈某的名下。法院认为,孙某在与宋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数额巨大的款项赠予陈某,系无权处分,该行为应认定为无效。陈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对这100万元款项为善意取得。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归还宋女士100万元。

??法官表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中,宋女士对孙某的赠予行为不予追认,应认定孙某的赠予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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