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四县三区交警大队及市车管所办理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办理“从业资格证”、“营运证”,还是企事业单位招聘的驾驶人,都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事故证明”。而在此之前办理这样的证明,驾驶人必须到市公安交警支队交管大队,由该大队出具“驾驶人安全证明”。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交警支队将开具“驾驶人安全证明”的业务下放至车管所和各执勤大队,以后全市驾驶人都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开安全证明了。
业务下放 各交警大队即可办理
“驾驶人安全证明”的应用非常广泛,涵盖了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客运车辆驾驶人、货运车辆驾驶人、驾校教练员等“非私家车辆”领域。交警这一便民措施实行后将惠及全市尤其是距离市区相对较远县区的机动车驾驶人。
市交警支队一工作人员介绍,开具“驾驶人安全证明”的业务下放至车管所和各执勤大队后,我市市民可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四县三区交警大队办证窗口以及市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该业务。该工作人员称,此举主要是针对运营车辆驾驶员,为其提供便利。
只需驾驶证 家门口即可开证明
市交警支队在此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发现,在距离市区相对较远的县区,驾驶人往往需要来回多次奔波于市区与各县区之间,提供完备的手续后才能办理“无重大事故证明”。为此该支队先后多次到交通等部门以及各执勤交警大队调研、协调,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克服技术难题对公安网进行升级,全力推进开具“驾驶人安全证明”业务下放至各执勤大队。同时,市区市民也可以就近到车管所和市区各执勤大队办理。
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介绍,在驾驶员前去办理期间,只需带上本人驾驶证,其工作人员即可通过专业查询平台查询,只要该驾驶员在三年期间内无任何重大事故,即可为驾驶员办理证明。 (柯林 李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