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改造3年完成 签订协议期限已到期可领补偿款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作者:徐美中
2013-01-27
提要:  晚报讯备受市民关注的中山路改造工程又有新进展。昨日记者探访发现,规定的签订补偿协议期限已到期,相关部门贴出了通知,已腾房的市民持身份证和验房合格单领取补偿协议后,即可到指定银行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不少搬家公司、房屋中介都在改造区域内大力宣传。中山路改造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e...

  晚报讯 备受市民关注的中山路改造工程又有新进展。昨日记者探访发现,规定的签订补偿协议期限已到期,相关部门贴出了通知,已腾房的市民持身份证和验房合格单领取补偿协议后,即可到指定银行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不少搬家公司、房屋中介都在改造区域内大力宣传。中山路改造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中山路首批启动改造的潍县路、博山路、海泊路和四方路的围合区域看见,院子里冷冷清清,少有居 民走动。临街店铺,有的已经贴出了“拆迁甩卖”的告示。在潍县路一栋居民楼院内记者看见,此前相关部门张贴的房屋征收公告和补偿价格公示,大部分都已被居民撕了下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虽然已到年底,可整个潍县路大院内,却贴满了搬家公司和房屋中介以及租售房屋的小广告。

  此次中山路改造,共确定了湖岛世家、保利里院里和盈秀花园三处异地安置项目,被征收人需在今年6月3日之前做出选择。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居民在征收公告规定起始日前七日内搬家腾房的,凭征收补偿协议,验房合格单,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身份证到选房顺序号发放处进行登记,统一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在征收公告规定起始日第八日起搬家腾房的,凭征收补偿协议,验房合格单,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身份证到选房顺序号发放处依次领取顺序号(每户限领一个号),选房时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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