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记者刘春燕通讯员王艺园实习生杨慧胡缤纷)酒驾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驾直接入刑;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最高罚款50元……  昨日,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记者刘春燕 通讯员王艺园 实习生杨慧 胡缤纷)酒驾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驾直接入刑;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最高罚款50元……
昨日,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我省将大幅提高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以法条形式加以固定。
新《办法》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省公安厅表示,截至2013年6月,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0万辆。2012年,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6009起,死亡1825人,其中相当部分与酒后驾车有关。国家新规对酒驾加重处罚、醉驾入刑,我省按此类行为的处罚上限作出规定。
此外,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驾驶非机动车不按道路通行规定行驶的、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5000元罚款。
省公安厅表示,这次修改是根据国家出台的系列新规作出的调整,对酒驾、伪造号牌等行为均按上限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