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 广深佛珠全境限购

来源:南方日报
2013-02-03
提要:25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五条”)的落地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通知》对最为关注的二手房交易个税计征办法及二套房贷如何收紧没有详细解释,意...

  25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五条”)的落地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

  《通知》对最为关注的二手房交易个税计征办法及二套房贷如何收紧没有详细解释,意味着相关问题仍待各市执行细则解答;但明确要求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继续限购,且原限购政策与“国五条”不符的须立即调整。而根据“国五条”,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也就是说,原本未纳入限购的如广州增城、从化等区域都将纳入限购范围。

  个税计征办法仍未明确

  国五条的出台在全社会引发巨大反响,当中威力最大的政策当属二手房交易凡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条,并在全国多地引发集中抢闸过户的现象。

  对于这一新政,普遍关注的焦点是究竟何时开始实施,“转让所得”究竟如何计算,以及是否会对刚性、改善性需求有所减免等。但从《通知》来看,“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的要求,并未作出更多解释。

  知情人士透露,对广东省政府来说,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省级的指导性意见,“因为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而现在距离一季度结束只有不到一周时间”。至于个税计征办法,由于需要等待国税总局的具体解释,因此在《通知》中没有细谈可以理解。

  南方日报记者昨日截稿前紧急向省地税局和广州市地税局求证也获悉,目前关于个税计征的执行办法仍未出来。该知情人士估计,上述相关热点问题或许要等到各市细则出台才能得到解释。

  不过该知情人士表示,此前市场对国五条中相关政策的抵触情绪较大,特别是月初国土条出台后,相关细则解释吃吃未出,给部分人造成了“难产”的想法,甚至有观点认为国五条可能不了了之。但《通知》的及时出台,说明了国五条一定会落地执行,市场不应抱有幻想。

  同样,国五条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但由于国五条明确权限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因此在《通知》中也未涉及。

  广深月底公布房价目标

  尽管上述焦点问题无法从《通知》找到答案,但《通知》还是明确了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而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其政府负责人也将受到约谈和问责。

  另一个得到明确的是,《通知》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五条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而根据“国五条”,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也就是说,上述四市原本未纳入限购区域都将纳入限购范围。

  据了解,根据现行的限购政策,广州的限购范围不包括增城和从化;珠海的限购范围仅限东起梅花路与情侣路交界处,北到中珠交界线,西到前山河,南到海岸线的区域;深圳和佛山则全市限购。据此,未来增城、从化以及珠海除上述区域外地区,都很可能新纳入到限购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像广州在十区限购的情况下,未限购的增城成为广州楼市新宠,成交量一路攀升高居全市之首,但新纳入限购范围后,相信届时部分投资客将遭到“冻结”,成交量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此外《通知》还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并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同时明确,将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

  相关今年全省新开工建保障房7.84万套

  南方日报讯 (记者 卢轶 唐柳雯)根据部署,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目前这一任务已分解到各市,根据昨日省府发布的《通知》,今年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

  省政府明确提出,今年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另外,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

  同时,省政府要求各地市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按要求,全省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另外,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按要求,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目前全省任务已基本分解到各市。

  此外,按照“国五条”关于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要求,省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同时,要求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另外,要求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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