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3年11月1日上午10时,在本局办公大楼六层北侧会议室,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2013拍-38 | 新罗区双洋路北侧、龙腾路西侧(双洋路北侧出让地B地块)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龙政综[2013]377号 |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 规划用地面积(m2) | 出让用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 (m2)≤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m) |
2013拍-38 | 20038.5 | 20038.5 | 66130 | 13-18 | 2.8-3.3 | 33-35 | ≤100 |
说明:1、容积率按闽建规[2008]14号通知的规定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3、出让面积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30日工作日期间,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2、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索取《拍卖资料》。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及起始价
1、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 竞买履约保证金 |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 | 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 | 起始价 |
2013拍-38 | 3980 | 2590 | 132 | 19900 |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10月30日)下午4:30之前缴纳以上各项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3、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定金),余款按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二至六个月内付清,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须知。交地时间为合同约定的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如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
4、竞买未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5、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六、其它相关事宜
1、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壹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2、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3、各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3、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4、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已在龙岩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建设,该用地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龙岩市交纳。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5、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行:中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348010183100000111
(2)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52200008132
(3)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市农行龙津支行
账 号:700101040008228
(4)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账 号:35001696107050002887
(5)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龙岩中行北城支行
账 号:426058390255
(6)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海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100028425700010001
(7)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城支行
账 号:9090215010010905787663
(8)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597900002310888
(9)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光大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9560188000010087
(10)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601014400000042
(11)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20335089900100000409231
(12)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358008680018010010338
6、经营性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52200006895
7、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账 号:7601014400000243
8、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咨询。
地 址: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小区国土资源局大楼
咨询电话:0597--2212028
联 系人:苏先生、林先生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