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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西安10月31日电(记者 付瑞霞 梁爱平 姜辰蓉)一审被判3年,二审维持原判。10月31日,“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审判终结,但舆论的余波并未完全平息。坐拥北京44套房产,被冠名“房姐”的龚爱爱,其房产问题一直在公堂之外拨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两次审判后,人们对“房姐”案仍有一些疑问待解。
焦点一:“房姐”为何“罪不涉房”?
作为终审判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涉及“房姐”的44套房子。记者就此采访了负责调查此案的专案组。专案组表示,经过对龚爱爱购房及资金来源的调查了解,未发现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
据了解,专案组通过调阅龚爱爱的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龚爱爱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查期间,未查到关于龚爱爱经济犯罪线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说,购房资金属于私人财产。只要购房款目前没有查到涉及犯罪行为,龚爱爱在北京买多少套房子本身与案情无关。
焦点二:4个户口获罪是“运气不佳”?
今年年初,龚爱爱先后被曝出拥有巨额房产和4个户口,这使她走进法律视野。2013年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发酵半年多之后,“房姐”案在全国引发的关注有增无减。在神木当地,一些人对龚爱爱秉持着较为宽容的态度。“运气不好”“被人盯上了”“不走运”……在神木的街谈巷议中,类似的评价时常可闻。拥有4个户口的龚爱爱并非个案,这是许多神木人的共识。
焦点三:“房姐”案可否“敲山震虎”?
不仅在神木,纵观全国,“户多多”也屡见报端。郑州“房妹”一家四口都是双户口,山西“房媳”也有双户口。从已曝出的诸位“户多多”案例不难看出,他们伪造户籍的目的之一,是规避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置办大量房产。如今,走过舆论风口浪尖的龚爱爱将在高墙内度过3年。“房姐”龚爱爱的结局能否为潜藏的“户多多”“房多多”们,以及为类似违法行为铺路搭桥的公职人员敲响警钟,仍让人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