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等项目今后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建委获悉,即将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或退还事项办理程序》中提到,保障性住房建设、校舍安全等工程可申请减免城市配套费的范围以及申请程序。  城市...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等项目今后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建委获悉,即将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或退还事项办理程序》中提到,保障性住房建设、校舍安全等工程可申请减免城市配套费的范围以及申请程序。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或退还程序:
1.申请单位向市建委提交申请资料。
2.经办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要求,告知申请单位补充材料或退回。
3.经办人员具体审核所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确定减免或退还具体范围、计算相应金额等(如有需要则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4.市建委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