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其中,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回顾多年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脚步,应该说是偏缓慢的,自1996年6月央行取消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限至今已经走过了17个年头,在这其中,仅有2004年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下限,以及2012年6月、7月调整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浮动空间等两个动作具有一定实质性意义,而此次取消贷款利率下限管制,则将是我国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至此,我国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只差临门一脚。
客观上讲,在当前推进利率市场化,其时机的选择是非常合理的,去年以来,国内经济环境再度出现向下走的风险,尤其今年之后在整体信贷市场供求偏紧、贷款利率上浮压力较大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较高的情况下,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应不会导致银行间发生贷款定价的过度竞争,信贷市场也不易出现大幅波动,这无疑将保证在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市场的温和转型;但另一方面由于短期内取消贷款利率下限管制将不至促成各主要商业银行利率的即时下降,各行业部门的融资状况也不至因此发生立杆见影的好转。
从房地产行业的角度出发,利率市场化取得实质性进展至少有三大关注点:
其一,市场化利率对房地产供给端是毫无疑问的利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将充分发挥利率在资金合理配置中的作用,在贷款利率下限取消,存贷利差进一步缩小的情况下,银行将不得不在项目投资收益率方面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原先出于安全或者关系等因素考量而放贷的对象,如产能过剩的行业、政府部门等,未来获得贷款的难度将明显提升,而在国内产业经济全面低迷的当前,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表现无疑是最突出的,如果我们翻开今年上半年国内各经济部门的景气数据,很容易发现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规模等房地产指标几乎处于鹤立鸡群的地位,这在未来将逐渐促成商业银行信贷向房地产行业的倾斜,从中长期来看,这将有助于改善房地产市场供应规模。当然,从具体企业层面上看,拥有全国化布局的大开发商,以及具有政府资源背景的央企国企,将在贷款利率议价过程中取得更多的实惠,获得更多的贷款和更低的利率,而地方性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则未必能得到即时的改善,这将使得整个行业强者恒强的局面更加显著,行业集中度也将在当前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其二,市场化利率对房地产需求端的正面影响短期内不会立刻体现。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取消贷款利率下限管制的文件中,特地提到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在我们看来,这无疑是为了配合近年来持续推进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以此来看,至少在短期内无论是首套房刚需还是二套以上购房,其贷款利率仍将维持现有水平,而考虑到目前针对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并未紧贴优惠利率下限,因此不排除个别城市个别银行会将这块贷款利率适当降低,但在整个行业舆论依然偏紧的大环境下,相信这样的尝试将只能停留在局部。在我们看来,利率市场化推进、贷款利率降低对房地产需求端的影响总体上是正面的,从中长期来看,其将增加住房需求可持续释放的确定性。但相较于对于供给的影响,我们认为对于需求的影响偏弱,且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形成决定性作用。
其三,新一届政府快速推进市场化改革,房地产调控去行政化预期加强。无论是因为李克强总理的经济学专业背景,还是出于当前国内政治经大环境对改革的迫切需求,事实上本届政府自上台之初以来就一直被贴上了改革派的标签,从习李执政半年以来的各项重点工作来看,无论是公开否定政府投资拉动GDP模式,还是之前对银行“钱荒”的处理方式,确实让社会各界感觉到了上峰的变化,其最突出的表现正是去行政化。客观上讲,本次利率市场改革的推进的速度是超过市场预期的,这对于房地产行业市场化改革来说将起到示范效应,而事实上,对于房地产调控的去行政化,在今年年初的国五条调控中就已初见端倪,在上一届温家宝总理执政最后一个月出台的国五条,其真正执行的时间点跨越到了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从地方政府的落实情况来看,国五条几乎陷入无人响应的境地,而中央层面对这一状况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即便刚刚过去的二季度,全国各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均维持在相对较高的热度,新一届政府也并未出台新的干预措施,虽然这其中应该有整体宏观经济不景气方面的顾虑,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从中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中行政性调控手段最终退出的确定性已大幅提升。分析师/杨晨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