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关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公开的“383”改革方案,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蓝图。上述报告中建议: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构建“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的防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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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公开的“383”改革方案,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蓝图。上述报告中建议: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构建“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的防腐机制。
与其近似的“廉洁公积金、廉政金”在各地已早有实践。2002年,湖南省浏阳市在国内最早尝试类似于廉政公积金的制度,名为廉政保证金,个人与财政缴存比例为1∶2。此后,多个地方和单位陆续试点类似制度。
众多尝试中,广东江门(楼盘)的实践显得更为成熟。2010年7月1日,广东省江门市在市直机关试行新政—廉政公积金。廉政公积金针对江门市直机关的公务员,自愿加入。个人和市财政的出资比例釆用各占50%的办法。5年为期,中途不能提取和使用,并一直到退休时才能全额提取。厅级干部每月缴存1600元,其下的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每级递减200元;副科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每月分别缴750元、600元、400元、300元。根据公务员受到的不同处分,扣除廉洁公积金中的比例。
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一经发布,即引发巨大争议。对此,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出面回应质疑称,廉政公积金区别于福利在于其四个特性:一是双重性。是由政府财政和个人两部分资金组成;二是长期性。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并一直到退休时才能全额提取;三是风险性。公务员一旦违纪,不仅要扣除财政给个人的资金,而且要扣除自己缴存的资金;四是约束性。它对公务员一生的从政行为都具有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但这番回应经由媒体曝光后,并未消解社会各方面的争论。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针对公务员的相关配套制度没跟上,廉洁年金只会成为公务员的变相福利,丝毫不能起到“养廉”之用。
据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