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电费还在乱收 市物价局称新政策统一处理

来源:东莞日报
2013-06-05
提要:  本报讯5月26日,本报刊登了《出租屋房东乱收电费可举报》一文,引起了强烈反响。针对这种现象,市物价局昨日回复本报称,要等省物价局统一出台新的政策后再进行处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南城、东城等不少城中村,租房客们纷纷表示,周边的出租屋的电价都是每度1.2~...

  本报讯 5月26日,本报刊登了《出租屋房东乱收电费可举报》一文,引起了强烈反响。针对这种现象,市物价局昨日回复本报称,要等省物价局统一出台新的政策后再进行处理。

  记 者采访了解到,在南城、东城等不少城中村,租房客们纷纷表示,周边的出租屋的电价都是每度1.2~1.3元。来自湖北的张伯,租住在市图书馆附近。房东一 直按照1元/度的标准向他收取电费,他一直不知道出租屋每度电其实只要0.647元。昨日,张伯接受记者采访时,疑惑地说,电价不都是1元/度吗?当了解 到出租屋的实际电价后,张伯就急了。“我的房东怎么每度电收1元?”他告诉记者,平均每个月省着用电,都要用50度电。“这样一算,每个月要多交20元左 右。”

  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底,针对出租屋电费收取乱象,省物价局就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今年1月1日起,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如实、合理分担供电企业按总表电量收取的电费。

  市 物价局说,我市作为外来人口大市,出租屋数量也相对较多,2012年以来,市物价局陆续收到群众反映出租人加收水电费的问题。结合近期省物价局的工作要 求,市物价局对多个镇街的出租屋电费结算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出租人未按《通知》要求向承租人收取电费,市物价局已将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以及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省物价局,待省物价局统一出台新政策后再行处理。

  据悉,市民遭遇出租屋加收电费,可以向市物价局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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