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评分排序复核结果。经购房资格复核,共有23户家庭不符合本次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资格;25户家庭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  今年10月9日,广州集中推出1418套经适房,并于10月22日进行评分排序。10月23...
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评分排序复核结果。经购房资格复核,共有23户家庭不符合本次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资格;25户家庭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
今年10月9日,广州集中推出1418套经适房,并于10月22日进行评分排序。10月23-28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评分排序结果,接受公众投诉举报。10月23日至11月19日,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对登记购房意向的10141户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同时进行申诉及投诉举报核查。
据悉,公示期间,市住房保障办共收到1宗举报,市民李先生反映罗某家庭收入超标。经核查,罗某家庭公积金缴存情况与收入证明情况相符,证实举报内容不实,该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条件。
经复核,共有23户家庭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不符合本次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资格。此外还有25户家庭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市住保办表示,原因为其住房状况、家庭资产在轮候期间发生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广州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故取消其资格。
温馨提醒
市住保办将于11月20日在销售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 w w .laho.gov.cn/)公布投诉举报和购房资格的复核情况及复核后的房屋选房顺序。11月21- 24日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
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如实提交书面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申购资格,按程序报批后调整轮候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