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2003年入住以来,一直按每月每平方米0.7元收费,2012年7月调整为1元。可是,我们得到了什么样的服务呢?”近日,泉印兰亭小区居民孙先生称,1月份业主在单元门上张贴打算成立业委会的倡议书,被物业撕掉了。这让他们很不理解。
居民反映
想成立业委会 倡议书却被撕了
23日上午,记者来到花园路上的泉印兰亭小区,不少单元门上都贴着“关于泉印兰亭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但大都只剩下残缺的一部分。“有业主看到是物业撕的。”7号楼一业主说。
提起小区想成立业委会,业主陈先生说,这是因为他们对物业现在的服务不满,想督促其改进。“小区公共设施坏了也没人修,像他家楼道里的可视电话,四五年前就坏了,找物业多次,至今都没修。”业主孙先生介绍,2003年入住以来,物业费一直是每平方米每月0.7元,2012年7月份,物业费涨到1元,还说是征求了全部业主意见并有80.45%的业主同意。“整个投票过程,谁来监督呢?有没有透明度呢?”同时,小区内还有广告、商业活动等项目,“挣了多少”和“花了多少”也是业主想知道的,但物业公司公开的收支情况并不详细。
物业解释
春节前可公示广告盈利等账目
记者来到小区内的齐华物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物业费的调整,公司已经对小区内的399户业主征询意见,结果显示有80.45%的业主同意按新标准,每月每平方1元收取物业费,而且每份业主投票都有保留记录。记者询问能否看一下,他称“如果是业主查询可以,但是不能给你看”。
该负责人称,小区物业长期亏损,人工费用等一直在涨,就算提高到1元也是亏损的。“如果业主有要求,这些详细费用可以在春节前公示。”他说。针对小区监控设备及门禁设备,他表示,这些都买得较早,现在配件升级那么快,很多已买不到了。小区整体监控设备准备更换,已贴出了监控系统改造施工单位的公示,正在筹备启用住房维修基金。至于倡议书被撕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并不反对业委会成立,但小区内不能乱贴东西,如果业主想贴,可以与他们商量。
物价说法
调价在新规前,1元是否合理不好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历城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8月1日,济南市实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但泉印兰亭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是在2012年7月份调整的价格,是否合理,他们也不好界定。按照规定,如果小区有业委会,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来制定价格;如果没有,只能在合同到期后,由房管局来评定小区物业的服务星级,按新规中的指导价进行定价。
业主孙先生对物业的解释不满意。他说最近业主在筹备成立业委会,希望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已向街道办提交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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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每个星级在综合管理服务、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以及保洁、绿化等方面均有明确“指标”。
三星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监控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门禁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