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绝大部分药品将取消政府定价。昨日,得知这一消息,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老年病科住院的李大爷有点小紧张:“没了政府定价,这药价会不会蹭蹭往上涨啊?”
??取消定价后,药价不会大幅上涨
??和李大爷同病房的病友李素芳也有相同的担忧,“现在已经看不起病了,要是价格再上浮,那该咋办?”
??乌市某三甲医院药剂科相关管理人员认为,取消药品定价后,理论上来说,药品价格应该不会大幅上涨。
??据了解,价格主管部门从2000年开始,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零售限价)管理,这与当时卫生、医保制度以及药品市场发育程度是适应的。
??但随着药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公立医院销售药品价格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保控费能力和药品价格市场监管能力日趋成熟,“最高零售限价的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当今的发展形势。”这位管理人员表示,比如,最高限价无法及时反映和引导市场供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功能重叠,更明显的是对药品实际交易价格拉低作用越来越弱。
??随着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医院收入中医保支付占到相当比例,而医保基金支付管理更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医院进高价药品。“由于现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管工作的强化,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另一家三甲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对此表示赞同,不过他认为,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除外。
??定价交还市场将有效遏制药价虚高
??“取消药品限价是一件好事。”乌市政协常委、自治区政协委员赵文贤表示,如今药品的销售已经进入市场化模式,将药品价格交由市场决定,将能在很大程度上压缩药品水分,遏制药价虚高。
??“由政府进行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已经不符合市场实际需求。”在医疗行业从业30余年的赵文贤举例说,当某一中草药因上年度销售量高,次年会出现大面积种植、产量大增的时候,市场价格就会出现较大波动,甚至可能从每公斤几百元掉至每公斤几元。而政府定价未变,导致患者并不能享受到药价降低的实惠。同样,随着原材料成本和人员成本的增加,部分药品的定价却未改变,药企无利可图时,部分临床上急需的低价药品就会出现无药可用的状况。
??此外,对于政府定价的药品,在实际运行中,基本都是按照最高点执行的,“从药企到中间采购部门,再到医疗机构,中间的水分还是很大的。”赵文贤说,此外各药企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还常常“陪标”,抬高药价,因此统一招标给腐败提供了很多机会,中标药价含有大量“水分”。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将其他药品定价交还市场,通过良性市场竞争,价廉质优的药品自然能脱颖而出。届时,医疗和用药机构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药物,免去中间环节,能够挤压掉药价水分,让利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