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商家私占属侵权行为
“原本我们可以把车停在道牙子上的空地处,送孩子到学校里再离开。现在有商家竟然把这片空地圈了起来,当成了自己的停车场专供顾客用。我们这些送孩子的家长只能把车临时停在马路边上了。每到早晚高峰,整条路堵得没法走。”昨日清晨,市民袁先生致电本报,想了解商家“圈地”作为自己停车场的行为是否合理。
当日7时许,记者来到学苑东街巨海城9区北门附近。只见该路口车辆秩序混乱。“自从东风路小学搬到丰泽园西巷南口后,孩子上学比以前远多了,必须得送。之前我一直把车停在西边雅仕名汇会所门前的空地上,步行把孩子送进学校。可就在几天前,会所门前的空地上被安装了黄黑相间的防撞柱,之前整个停车区域都被围了起来。进出口的那几根虽然可以随时挪动,但不是来会所消费的车辆,保安通常不让进。家长们只好把车停在路边,这里一早一晚堵车就很严重。”袁先生对记者说出了他的疑惑:“家长都是随停随走,并不会占用车位太久。何况道牙子上的空间应该算是公用的,商家把公用空地圈为己有合适吗?”
随后记者来到雅仕名汇会所,想了解该处是否办理过停车场相关审批手续。办公室一位曹姓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我会帮你联系负责人。”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没有等到会所方面人员的答复。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赛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董队长。他表示,目前这家会所并没有向局里提交过规划停车场的相关申请,这里作为停车场也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我会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去现场勘查,如果他们拿不出相关审批手续,我们会对非法占地的停车场予以取缔。”董队长表示, 在市内申请停车场收费,需要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规划部门的建筑批复,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然后逐级审批。
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的聂原灵律师表示,对于门前空地的使用,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门前空地的产权单位有权向属地所在的交管、城市管理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才可以停放其专属车辆,否则无权私设、私占停车位。商家私自占用门前空地,禁止其他车辆停放属于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