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日,江门市工商局发布《户外广告登记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意见》,从5月1日起,江门市户外广告登记的区域限制将被打破,全面实施同城通办管理模式,即在江门市内可由自主选择申请人住所地或户外广告发布地工商登记机关。同城通办管理模式实施后,户外广告登记实行跨(县)市、区通办。同一个户外广告发布单位跨(县)市区发...
近日,江门市工商局发布《户外广告登记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意见》,从5月1日起,江门市户外广告登记的区域限制将被打破,全面实施同城通办管理模式,即在江门市内可由自主选择申请人住所地或户外广告发布地工商登记机关。
同城通办管理模式实施后,户外广告登记实行跨(县)市、区通办。同一个户外广告发布单位跨(县)市区发布同一内容的广告,由申请人选择住所地或广告发布地任一个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实施机关可以作为一项行政许可核发一个户外广告登记证。
此外,新政实施后,户外广告登记还将实行各(县)市、区内通办。各(县)市、区内户外广告登记,原则上由(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窗口办理,中心镇以及偏远地区乡镇工商所可以办理户外广告登记。
任何一个户外广告登记窗口都可以办理本(县)市区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辖区的户外广告。同一个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申请在多个地点发布同一内容的广告,或者利用多个交通工具及流动载体发布同一广告的,可以作为一项行政许可核发一个户外广告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