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被抵押 是否影响以后办理房产证?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3-04-10
提要:  购买的期房被房地产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是否会影响到以后办理房地产证?日前,孙先生与张小姐致电本报编辑部咨询此事,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相关人士。  【案情回顾】  外地来威海打工的孙先生与张小姐计划明年结婚,定居威海,便四处张罗着购买婚房,经...

  购买的期房被房地产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是否会影响到以后办理房地产证?日前,孙先生与张小姐致电本报编辑部咨询此事,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相关人士。

  【案情回顾】

  外地来威海打工的孙先生与张小姐计划明年结婚,定居威海,便四处张罗着购买婚房,经过千挑万选之后,二人相中了经区某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于是就同开发公司签订了《内部认购书》,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该《内部认购书》约定,买卖双方应予2013年3月15日至开发公司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孙先生与张小姐带着首付款来到售楼处,开发公司向他们出示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的第十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的其他事项规定:“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在工商银行已做在建工程抵押,对于该事实出卖人已经告知买受人,买受人无异议。”对于该条款,孙先生有点不明白,毕竟自己购买的是期房,以后还面临着交房与办理房产证,如今该房屋已经抵押,对以后自己办理房产证会不会有影响?自己为了购买这套房子几乎花费了父母全部的积蓄,孙先生心里有点不安,就跟开发公司的置业顾问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置业顾问回复孙先生,房屋抵押对你购房没有任何影响,现在开发公司所销售的商品房几乎都是抵押给银行的。但是孙先生还是有点不安,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售楼处。

  记者了解到,开发公司往往会将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款,换取后续开发资金,但是按照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发公司如果将土地或者在建商品房抵押,应当如实告知买受人。那对于买受人而言,购买抵押给银行的商品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记者就此请教了一位律师。

  【律师点评】

  山东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丽认为,房屋设定抵押后并且经抵押登记后又出卖的,涉及到银行的抵押权与购房消费者的权益。银行的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有物权的效力,因此,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有权行使物上追及权,在开发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时,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请求法院依法执行抵押物优先受偿。虽然在此种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开发公司无力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时,鉴于银行对抵押权这一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根据《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购房人的优先权权利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届时,作为购房人将无法继续行使所有权,只能就银行实现优先受偿权后的剩余房款主张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良好,能够如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对购房人购房及后续房产证的办理不会产生影响。 记者 宋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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