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三问 小产权房登记是否意味合法化

来源:扬子晚报
2013-03-30
提要:  不动产登记能否预防和惩治腐败?  《不动产登记条例》明年6月底前出台,在江苏省委党校副校长桑学成教授看来,这是一举多得的事情,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另一方面,与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实名制举措相配套,从制度上加强和...

  不动产登记能否预防和惩治腐败?

  《不动产登记条例》明年6月底前出台,在江苏省委党校副校长桑学成教授看来,这是一举多得的事情,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另一方面,与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实名制举措相配套,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而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桑学成教授认为,即便暂时不能实施官员财产公示,光就已经实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而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很有意义,比如说,官员房产申报得实不实,到底有多少,怎么来的,有没有转移给谁,转移前后的受益人是谁,都能很容易地查到。单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项制度对推进阳光政务、加强反腐、完善监督都有积极的意义。(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小产权房也将纳入登记是否意味“合法化”?

  有关人士表示,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小产权房可能也将被纳入登记范围,但不意味着“合法化”。

  由于目前这项政策尚在初期制定阶段,没有更多内容可以明确对小产权房如何登记,但业内专家认为,按照不动产的定义,作为在集体土地上建起的小产权房,也应该被纳入其中。但即使被纳入,也只能以集体土地的名义纳入,无法像70年国有住宅建设用地那样被分割成为个人合法产权,也很难具备正常的房产价值。当然,具体如何界定,还要看该政策未来的详细内容。(扬子晚报记者 张遥)

  现行房屋登记是如何操作的?

  不动产登记条例要到2014年6月才能出台,现行的房产登记办法是如何执行的?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据介绍,南京市现有的房屋登记规定依据的是2008年2月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南京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房管部门所登记的房产均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住宅、写字楼、办公楼、厂房等等,非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则归由国土部门依法管理。而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则无法办理产权证。(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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