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去年江苏省各级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40亿元,本月起将按照新标准发放补助。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7850元、7610元、7360元。居住在城镇的烈属...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去年江苏省各级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40亿元,本月起将按照新标准发放补助。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7850元、7610 元、7360元。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840元。
这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与此同时,烈属已全部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烈士子女入学、烈属医疗方面也有特殊照顾。(魏蓓蓓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