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激起房地产千层浪 一大波广告已下架

来源:新浪地产
2015-09-21
提要:??新浪乐居讯9月1日《新广告法》开始实施,在广告界一石激起千层浪,房地产业也被波及。《新广告法》中关于地产广告的四条细则,让业内直呼“广告简直没法做了!”。敏感词、名人效应、数据真实性,这些曾经属于广告“模糊地带”、用以扩大广告宣传效果的词语,将受到严格的把关。【咨询电话:400-606-6969...

??新浪乐居讯 9月1日《新广告法》开始实施,在广告界一石激起千层浪,房地产业也被波及。《新广告法》中关于地产广告的四条细则,让业内直呼“广告简直没法做了!”。敏感词、名人效应、数据真实性,这些曾经属于广告“模糊地带”、用以扩大广告宣传效果的词语,将受到严格的把关。【咨询电话:400-606-6969 转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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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上不得夸大

??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学区的划分每年都在变动,因此“买房送学位”根本无法得到保证;国务院未明确下达地铁线路规划的,仅凭环评,不能打地铁房概念。即使规划线路确定,沿线却无地铁站口规划临近该小区,谨慎使用地铁房概念,可被理解为虚假广告。

??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都有可能触及法律雷区。

??谨慎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最”字是比较出来的,说自家的最好,就务必提供官方数据证明自己比别家强在哪里。获得国务院、地方政府机构以及权威评级机构颁发的证书、证明,才有使用相应形容词的“通行证”。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新广告法激起房地产千层浪

??数据上斤斤计较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诸如“XX年收回成本”“资产投资回报率XX”“必定增值”这样的广告词,大家都不陌生。9月1日后,含有这些信息的地产广告都将认定为违法广告。对于是否升值、投资回报率多少这样的未知数,既然开发商不能保证一定升值一定回报到一个确定数字,如果作出承诺也一定是虚假的信息。

??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曾经的地产广告里,充斥着“驱车XX分钟可到XX购物中心”“十分钟直达市中心”“距离机场三十分钟车程”,不乏购房者冲着这“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去选房买房。可是真买到了房住了过去,却发现交通根本不像宣传的那么方便。考虑到路面车流量、限速、单行道等限制因素,地产广告中关于位置、距离的数据化,都不能算是真实的信息。况且一个商圈很大,如果必须提到直线距离,就要锁定某一具体建筑来算。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最低价格的优惠不一定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的,不解释清楚其限制条件,该广告就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关于客群的数据需来自官方。房地产商如宣称某商铺“5公里范围内辐射10万客群”,就需要论证5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并与统计局确认。

新广告法激起房地产千层浪

??有效遏制地产广告不良之风

??广告文字游戏陷阱多,购房者防不胜防。这次《新广告法》的强势运作,有效遏制广告中泛滥的虚假信息,使购房者在了解楼盘时,接收到更客观真实的信息,继而做出更好的购房选择。

??另一方面,《新广告法》给了广告创作者无形的压力,也迫使广告词的编写回归真实不夸大,就事论事不造假的好风气。既要传达真实信息,又要有足够新意吸引受众,文案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一些。 返回芜湖新浪乐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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