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安徽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在今年的4月8号对社会公开招标利辛县巩店镇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试点项目工程,社会上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纷纷准备材料踊跃报名投标。在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蚌埠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也强制规定更换项目经理人的硬性条件和违反此管理办法人员的处理规定。
安徽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在今年的4月8号对社会公开招标利辛县巩店镇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试点项目工程,社会上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纷纷准备材料踊跃报名投标。在4月19号开标的时间,招投标服务中心经过筛选,宣布由安徽明珠建设工程公司中标。在中标后的公示期内,有群众反映该中标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同一个项目经理人同时担任怀远县农委的一个工程建设,怀远县农委中标工程的中标公示日期是4月1号,4月3号项目经理就被更换了。记者查阅了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规定,明文禁止招标单位在招标条件中,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二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蚌埠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也强制规定更换项目经理人的硬性条件和违反此管理办法人员的处理规定。
记者近期来到安徽怀远县农委,见到了农委金主任,记者向金主任表示想了解农委违规出具变更证明的事情,金主任表示不知情,带记者来到农委纪委钱书记办公室,钱书记向记者表示:“怀远县农委给予安徽明珠建设工程公司出具项目经理人变更手续,是施工公司写的申请后农委给予盖章的,至于蚌埠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一些文件,农委不知情,也不知道有这样的管理办法,下一步农委把该证明给予作废处理,过几天会让宣传部把回复处理结果传真给记者或单位”
截止发稿,记者和报社也未接到怀远县农委的任何回复和处理函。本报记者将对此事件给予后续报道。

